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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集国投租合第号甲方(出租人)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住址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3102单元乙方(承租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本项目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经公开招标,乙方取得本项目的租赁经营资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本项目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五里55号店面项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五里55号店面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杏北五里55号店面,建筑面积
104.46m2o项目用途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房使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
二、交房条件甲方以现状交房(房屋现状见附件)
三、租赁期限5年,其中装修期3个月
1、租赁期限自交房之日起计算;(交房之日以《交房通知书》载明的交房时间为准)乙方应于期满后(或书面通知归还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腾空租赁房产并交还甲方同时,乙方应结清水、电、燃气、通讯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乙方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强制收房,乙方不得有异议,届时如乙方拒不腾空或尚有遗留之物(无论价值之多寡),将全部被视为遗弃物任由甲方处置且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占用费及处置遗弃物费用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及安全隐患乙方自行负责占用费的计算方式占用不满30日的,按
1.2倍日租金标准收取;占用超过30日的,按
1.5倍日租金标准收取(分段计算、累计计算)
十五、合同期满或非因乙方原因解除情形下,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逾期归还房产的超过30日的,(归还标的不符合合同约定归还标准,视为逾期归还,直至乙方整改至合同约定归还标准),乙方除应按合同第十四条第二款约定向甲方支付占用费外,同时乙方还应自行承担占用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乙方占用费超过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
十六、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腾空租赁房产并交还甲方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按
1.5倍日租金标准支付占用费直至租赁物交还之日止此外乙方还应当自行承担占用期间的水、电、燃气、通讯费、卫生费、物业费等费用
十七、本合同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修订后的补充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约定的日均指自然日
十九、本合同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修订后的补充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通知、送达
1、任何一方就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送,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受人确认接到传真时视为已送达;如以邮件送达,邮件回执上对方的有效签收视为送达
2、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甲方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接收人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楼3102单元电话传真乙方接收人地址电话传真微信号双方确认其指定的联系方式以及地址可以作为各项法律文书、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于变更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因此发生的通知、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将由对方承担,任何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联系方式以前,以前述联系方式向对方通知、送达的,仍然对受通知、送达一方发生效力
3、任何一方按前述联系方式向对方邮寄通知、送达,送达结果无论是本人签收、他人代收、拒绝签收或无原因退回的,均视为送达,不影响该通知、送达的效力,并自签收或退回之日起视为已经通知、送达
4、物业服务企业向乙方通知,可按照本条约定的地址、方式向乙方送达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或代表法人代表或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备注甲方指定租金专用账号及开户行开户行厦门银行杏林支行账号0388单位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但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权利义务
四、租金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按如下方式支付
1、租金
(1)租赁期第1年(含装修期在内)起至第2年止,租金为每月元;
(2)租赁期第3年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每月租金在前一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o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半年结算一次由乙方在每个支付期限开始的前十天内支付给甲方,首期租金(年月曰至年月日期间)的支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按三个月起始月租金计算)人民币元整(¥元),该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对本合同的履行乙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书面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缓缴履约保证金,但是最迟不得晚于交房之日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主张以该保证金冲抵租金、违约金、赔偿款等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
3、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扣减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罚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扣减履约保证金的通知后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依约返还租赁物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扣除乙方全部应付而未付款项(含乙方未向有关部门缴纳的水、电、燃气、通讯费、卫生、物业费等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
5、合同期满或非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的,若乙方存在租金、占用费、违约金、赔偿款等应向甲方支付而未付的款项,甲方得以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减,保证金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若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没收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就此,乙方不得主张将履约保证金抵扣租金、违约金、赔偿款等其他应付未付款项,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法律规定
七、甲方应承担如下责任
1、甲方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因房屋权属问题产生的争议概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
2、若甲方需出卖、抵押租赁物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八、在租赁期间,乙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本项目不得用于经营餐饮和其他会扰民的项目,如乙方租赁房产的过程中导致相邻的不动产所有人、使用人或周边居民强烈不满或投诉3次以上,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凡属于可以取回、移动、拆除且该移动拆除将不影响租赁标的物的装修装饰,乙方可以拆除和取回;不能拆除、取回或不能移动的,如甲方同意接受的,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甲方不接受的,乙方应自费将租赁物恢复原状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经营证照、消防、环保卫生等许可证,因乙方未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害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承租期间,应对租赁标的物的使用、经营活动的安全负责,其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饮食卫生及人身、财产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用水、用电、防火的安全,建筑物、构筑物及房屋物件等安全保障责任
6、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物业费、公维金、卫生费、公摊水电费等公共费用及由于乙方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税费及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本租赁物所在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向乙方直接主张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公维金、卫生费、公摊水电费等公共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因营业需要必须对水、电进行改造、增扩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费用乙方负责,合同终止后相应改造、扩容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应按时交纳、补足履约保证金,应当按时交纳租金
8、租赁期间,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房屋交付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经营证照1乙方为自然人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应当为其本人;2乙方为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内的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应当为乙方;若营业执照所载明的企业名称非乙方的,其营业执照所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应当为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股东
9、乙方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避免噪音、油烟等扰民行为,不影响租赁物相邻人
10、乙方承租期间,应配合甲方或租赁物物业公司的日常巡查工作,对甲方或物业公司提出的整改要求应及时整改
九、甲方因向乙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归还租赁房产等)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保全责任保险费、公证费、调查费、交通费等),及甲方因行使本合同项下其他任何权利而引起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该等费用和开支
十、房屋修缮责任
1、房屋基础、主体结构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和维护,其他部分由乙方负责修缮和维护;
2、由乙方过错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使房屋及其附属物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因修缮责任人不及时修复造成房屋发生破坏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违约行为与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下
1、乙方在甲方通知交房之日起7天内未办理交房手续,经甲方催告后7天内仍未办理交房手续的,本合同自催告函载明的合同解除之日解除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无息退回乙方付款账户若乙方未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以应付履约保证金为基数加收逾期付款违约金
2、房屋实际交付后,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达60日以上,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补足租金或履约保证金、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扣减乙方履约保证金后,乙方未依约按时足额补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逾期达90日以上,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剩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当补足履约保证金、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属于严重违约的行为,乙方承诺合同履行期间若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或履约保证金的,愿意同时承担没收履约保证金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违约责任
3、拖欠的水电、卫生、物业费、公维金等费用合计超过履约保证金的70%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补足拖欠的各项费用、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乙方承租期间,未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致使他人投诉且经甲方核查属实并通知整改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按每次扣减10%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乙方被投诉(查证属实的)经甲方通知整改仍未整改达三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5、乙方承租期间,收到甲方或物业公司的整改要求而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每次扣减10%履约保证金作为处罚;经甲方或物业公司通知整改而不整改达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6、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互换房屋等方式使用房屋的,经甲方通知整改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乙方未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八款办理经营证照的视为违反本条款约定
7、乙方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增减、扩建、改建等进行违章建设或改变租赁用途(含用于禁止性用途),或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乙方因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结构进行轻微变动(砌墙或打通墙壁等)的,需要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变动后需要自行与城管、消防等部门联系,确认没有安全隐患若乙方未经书面告知甲方或没有及时联系城管、消防部门联系的,视为违反本条款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擅自改变或超越租赁物的使用功能或经营范围,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9、乙方若有擅自改变供水供电线路、私拉乱接电线、擅自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违规安装或使用电器设备等危险使用房屋行为,经甲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若因乙方危险使用房屋行为致使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因此承担责任的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10、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甲方一经发现有权直接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11、乙方具有其他影响租赁目的实现的行为,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解除时租金标准支付二个月租金作为赔偿金若乙方同时存在上述多个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上述约定同时承担与各个违约行为相对应的多项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约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以应付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两倍支付,逾期超过30天的,以应付款为基数,按逾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支付(分段计算,累计支付)本条款所约定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赔偿责任前述关于赔偿责任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即因乙方违约,甲方将产生的损失,因此乙方承诺若其具有前述违约行为,愿意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非因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事由
1、合同约定期限届满;
2、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国家、地方或甲方建设、拆迂等的需要,租赁协议自动终止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按本协议联系地址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搬迁,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修及其他任何投入等,乙方预付租金甲方应于乙方搬迁后7日内无息退还之乙方付款账户;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付款账户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租赁期间甲方或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对方联系地址发出书面通知并承担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租赁合同终止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付款账户若乙方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提前同意乙方的退租申请1乙方已依照合同约定腾空房屋;2乙方已结清各类费用;3乙方已经缴纳三个月租金标准的违约金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以乙方实际交还租赁房屋之日止,租金结算至乙方实际交还租赁房屋之日止因为当事人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上述可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十三、合同期限届满,在公开招租且乙方具备报名条件的情况下,乙方经甲方确认在原租赁期内无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按规定参与竞租、投标,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若乙方未中标的,应在招投标结果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归还租赁房屋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后,无息退还乙方付款账户
十四、合同期限届满,乙方未取得承租权或未继续承租或合同终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