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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立项范围具体范围见《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7-1)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把握国内外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前沿,体现国家和省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精神、新要求
2.基础条件扎实项目有较好的研究实践基础,团队结构合理,能获得充裕的经费支持项目必须具有校级或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下称教指委,具体名单见附件2-2)立项基础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思路清晰,建设内容具体主要举措可行
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预期效果显著,在省内外高职院校中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校级教改项目管理规范学校设立教改项目专项资金,制定校级教改项目管理办法,每年开展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及建设工作,项目管理到位、保障有力承诺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资助
(二)对同一单位同一名称及内容相似的项目不重复立项一般意义的个人项目或其它与教改无关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项目,或已获同一级别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和超额申报的项目等,不予受理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前三名(含项目负责人)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三)已经获得以往年度省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应在推荐限额内,专门拿出一定名额支持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申报项目具体要求见附7-3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没有按要求拿出名额支持青年教师、一线教学管理人员和普通教师申报项目的,将相应减少推荐限额
(二)各教指委和各校应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7月20日前,各教指委将2015年教指委项目申报和省高职教改项目遴选文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统一转发至各校各校教改项目主管部门收到后,组织教师申报8月25日前,各教指委按专业领域(具体见附7-2)收取申报材料,超出专业领域的申报不予受理9月1日前,各教指委将2015年教指委教改项目申请汇总表(附7-5)和申请参加2015年省高职教改项目遴选的项目汇总表(附7-6)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育厅高教处以各教指委申请参加省高职教改项目遴选项目数为基准,统筹考虑确定各教指委推荐名额各教指委推荐总指标为300项9月10日前,各教指委组织完成2015年教指委教改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并根据推荐名额,从已经立项但未获得省级立项的教指委项目中通过专家评审确定省高职教改项目推荐项目,将结果报省教育厅高教处,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统一转发至各校2015年各教指委教改项目立项比例不能超过申报数的70%各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所在学校的教指委立项项目数原则上不能超过立项总数的20%o各教指委主任委员单位所在学校的2015年省高职教改项目推荐项目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推荐总数的20%o各教指委推荐的省高职教改项目中,青年教师项目原则上应占推荐名额的40%以上9月21日前,各校教改项目管理部门将教指委推荐项目纳入学校推荐项目范围(不纳入限额),统一管理和资助,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一)学校教改项目相关管理文件(设立专项资金文件、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校级立项文件、过程管理文件等)
(二)教改项目申请书(附7-4)
(三)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7-5)o
(四)申报学校须在学校主页建立工作网站,将上述申报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pdf扫描件)等上网供评审使用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等影响网上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第一条规定的学校文件,须提供学校正式发文的红头文件扫描件,无法提供的,不予以认可7-
1.2015年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7-
2.教指委名单7-
3.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7-
4.教改项目申请书7-
5.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7-
6.申请参加2015年省高职教改项目遴选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