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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变更、发布管理制度为充分发挥医院信息系统的作用,提供优质方便服务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制度.计算机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我国的著作权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使用软件.计算机中心负责医院正版软件的购置、保管.计算机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实施,各部门提出申请额外安装软件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计算机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凡医院购买的在计算机中心使用的正版软件、随计算机设备所带的软件、由计算机中心开发的应用软件,属于重要软件,应至少制作两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作为原始盘封存第一套备份为后备盘存档,第二套备份为日常使用的用户盘当用户盘损坏时,使用后备盘重新备份用户盘只有后备盘损坏时,方可动用原始盘备份后备盘.凡院外单位免费赠送的软件、计算机中心计算机外部设备驱动程序,为一般软件,至少制作一套备份,原软件光盘(或磁盘)为原始盘封存备份磁盘为用户磁盘只有用户盘损坏时,方可使用原始盘备份用户盘•为了便于对系统软件进行应用与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应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供运行、维护人员查阅且未经过许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机房.应用软件人员应将项目的调研资料,各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图表、源程序、应用系统运行流程图等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新增加的信息系统应在隔离的网络中进行测试使用,安全稳定后方可在医院正式网络中运行.当应用软件修改时,具体的功能修改、逻辑修改、程序变动等,都应有相应的文档记录,以备查阅.信息系统修改、更新、发布,则需要科室提出申请计算机中心着手修改,修改完成后的程序需要在测试平台上运行测试,测试通过后方可更新发布,并做好原有程序的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