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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集团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第三条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六条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第三章教育培训第八条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第九条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