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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能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能源供给,规范能源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一条能源管理体系及职责公司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能源工作,并成立能源管理领导组,其职责范围
(一)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能源管理、节能减排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的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办法等并监督其实施
(三)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年度能源消耗计划,节约能源计划,申报节约奖
(四)组织编制企业中长期提高能源利用及节能技改规划,制订年度节能技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订管理耗能单位和工序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能耗定额及指标
(六)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合理用能,进行能耗定额指标考核,落实节奖超罚制度
(七)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能源管理网络,并指导基层节能机构工作(A)开展经常性的能耗分析活动,特别对重点耗能工序和耗能设备制定措施,降低能耗
(九)按能源管理的要求,协同计检部搞好能源计量工作
(十)建立能源统计体系,管理能源数据,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报表及原始记录
(十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能源审计,参与对新建、扩建耗能项目技改、技措项目的设计审查,参与重点耗能设备和国家规定淘汰的机电设备的大修理方案的确定
(十二)定期进行企业的“能量平衡”和“水平衡”工作,不断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高企业能源利用率
(十三)组织节能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知识水平,定期通报能耗及重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动节能降耗
(十四)建立能源管理技术档案,积累有关资料第二条能源使用管理
(一)能源实行统一管理、分口负责、计划供应、定额考核的管理办法,设备能源部负责全公司的综合计划管理,负责全公司的煤、焦、油等统计管理工作,仓储部实物管理
(二)无消耗定额的临时用能,必须由生产部开据证明,设备能源部签批,新增能源消耗项目必须由公司能源管理部门审批
(三)电能管理
1、公司内临时用电单位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临时用电手续,报能源管理处备案
2、外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按有关程序,报设备能源部审批,办理临时用电手续,由能源部书面通知计检部,按有关程序进行计量监督和抄表,此项在能源统计时列入外销
3、新增用电项目由公司设备能源部审批,并按程序核定定额进行考核
4、一切生活用电设施,必须由公司设备能源部核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四)水、气能源管理
1、行政处负责全公司冷、热水供应,结构件分厂压缩空气供应
2、临时用水量必须报能源处批准,备案
3、外单位临时用水量必须报能源处批准,备案能源部书面通知计检部,按有关程序进行计量监督和抄表,此项在能源统计时列入外销第三条能源统计报表
(一)计检部抄表员每月30日前将本月公司用电量、用水量统计表报能源部
(二)仓储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公司煤、焦、油、氧乙烘气等耗用量,报能源部
(三)每月30日前设备能源部要将能源统计数字及时报生产部
(四)生产部每月2日前将上月公司产值、产量表上报能源管理部门
(五)能源管理部门每月5日前,将上月公司能源使用情况表报集团、省、市等相关管理机构第四条本制度由设备能源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