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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工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精选5篇)工程顾问聘用篇1甲方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住址甲方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工程顾问;乙方自愿接受聘请,为甲方提供工程顾问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1条工程顾问的工作内容工程咨询服务和工程管理指导第2条工程顾问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一级建造师工程顾问费为人民币通过公示日开始计算,合同有效期为三年(顾问费为一年一付)
2、甲方因工程需要乙方出场,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为甲方工作经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打印费、第3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如由于客观原因,乙方将一级建造师转离甲方,合同提前终止,乙方退回甲方未尽义务之费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转出需提前30天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在甲方有工程的前提下乙方不得转出在聘用期间乙方有义务完成工作所需的各项培训工作第4条甲方未经乙方签字认可不得擅自将乙方建造师转给其它单位第5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印章,甲方不得使用乙方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和章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甲方应加强工程管理,杜绝质量和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6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向杭州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7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如工程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到场乙方必须到场到场每次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仟元做为报酬甲方乙方签章签章签订地签订时间年月日工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篇2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内容如下,并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根据企业运营管理需要,聘用乙方为济南根生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的技术顾问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技术顾问报酬乙方完成专业技术顾问工作的报酬由甲方负担乙方所得报酬按企业每销售1吨
(二)其他业务绩效乙方在技术服务期间为企业产品推广、销售的报酬由甲方另计乙方为企业每推销
(三)技术研发费用乙方在做企业技术顾问期间,为企业技术开发过程中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
(四)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2—种方式)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①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法规指导下,实现对乙方工作的合理调配和正确引导,充当领导和监督的角色,无条件向乙方提供研发所需的场地、设备、物料条件
②在乙方研发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市场销售的前提下,甲方应严格服从乙方的技术指导
(二)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和研制、技术革新和改进、技术的保密和管理、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等负责该公司技术开发,产品质量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②乙方也不需要到岗工作,如甲方因具体需要,双方另议
③乙方所研发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识及市场所需标识产品
④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3种以上不同标识或类型的产品配方,以供甲方更好的迎合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
⑤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的产品推介会(甲、乙双方需相互协调议定时间)
⑥乙方有义务视甲方需要选派1-2名学生对甲方的产品推广试验田作出合理的调研及功效报告
⑦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配方提供相应的工业化生产产品质量检测或鉴定报告
(三)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经营损失、运营危机或困难,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视相关情节根据法律及公正结果判定,由甲方投资人决定是否追究(双方可另行协议需支付乙方的基本薪酬及减免条件)0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期满,甲方未与乙方协商擅自终止该合同续订,甲方需赔偿乙方合作期内年均应得收益的3倍(具体为按合作之日第二年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年平均值计算)
②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③合同期满,甲方多次与乙方协商终止本合同,乙方未能同意则不能履行上述第一条赔偿协议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其它事项本合同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工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篇3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事项
1、甲方聘用乙方为顾问工程师(兼职)乙方利用空闲时间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2、乙方将注册一级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变更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到甲方注册证由甲方保管,执业资格证、执业印章由乙方保管
二、协议期限聘用期限为2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协议价款与支付
1、甲方给付乙方基本费(人民币,税后)30000元/年2年合计陆万元(¥60000元)
2、支付方式省厅受理乙方变更注册申请材料之日或次日一次性付清甲方应给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3、甲方若需乙方提供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双方另行商定咨询服务费
四、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乙方执业资格在甲方注册的申请事宜
2、乙方交付的证件,仅限于注册申请、甲方资质申报与维护等事宜,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他用,并负有保管责任乙方身份证,毕业证应在主管部门审核后3日内归还给乙方,若乙方在场,甲方当即归还交接出具收条
3、甲方保持乙方执业资格的有效性
4、甲方收到核发的乙方执业印章后,应在5日内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负责乙方的继续教育事宜,并应提前5日通知乙方,与此有关的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6、协议期满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时甲方应及时(合理期限7日内)办理乙方延续注册或变更注册(转出)有关的手续和资料
7、协议签订时,甲方开具期满日乙方解聘证明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是合法有效的,且无执业资格在其他单位注册的情形,也无其他影响乙方执业资格在甲方注册的情形
2、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证件资料,(身份证、注册证、印章、原单位解聘证明、在岗、变更注册申请表、审批意见表、彩照(一寸4张)
3、必需时,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协议期满后,乙方才可转出
5、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注册不成功,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款项退还给甲方
6、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专项技术咨询服务
六、合同生效、终止及解除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起生效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相应手续后终止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100元/天的违约金
2、甲方使用乙方证件期间,不慎遗失的,承担挂失、补办或赔偿责任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执业印章不慎遗失的,由甲方负责挂失和补办,费用由甲方承担;身份证不慎遗失的,赔偿20xx元;毕业证不慎遗失的,赔偿30000元注册期间乙方执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甲方赔付乙方叁十万元整(
300000.00元)
3、甲乙双方争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南京市劳动仲裁部门裁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给对方合理补偿
八、其他协议期满前60日,双方可重新协商续期或终止事宜
十、协议生效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协议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年月日工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篇4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聘请乙方的税务师为税务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税务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中外税收政策咨询;.最新财税政策解疑;.办税实务指导;.比较税负、比较收益指导;.税收自查指导;.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税务筹划咨询
二、甲方应为税务顾问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以下条件.甲方在年月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按本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三、税务顾问的工作方式税务顾问原则上采取随时联系制与定期走访制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具体细节双方另订
四、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顾问服务费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元;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50%即人民币兀;c.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元.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还甲方.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乙方去甲方现场办公或为甲方服务发生的必要的交通、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除以上规定,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税务顾问在处理乙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税务评估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20%优惠收费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负责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作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八、双方未尽事宜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工程顾问聘用合同样本篇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简称甲方)为依法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特聘请重庆市第三律师事务所(简称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聘请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的法律顾问,根据法律给甲方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帮助.为甲方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经甲方授权参加签订或审查甲方与他方所协商的经济合同;.为甲方审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拟中文法律业务文书;.通过上述业务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
三、乙方所派律师只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帮助,无义务为甲方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
四、乙方律师办公,平时有事可随时联系
五、甲方应给乙方指派的律师提供参加甲方召开的有关业务会议的机会,为乙方律师执行职务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应定专人承担本单位具体的法律事务性工作并与乙方律师经常联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给法律顾问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内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师为甲方担任代理人进行诉讼或非诉讼事件活动,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重价非发Q99D23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国法另行收费
九、乙方律师为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所需的法律顾问交通费应由甲方负担其金额为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合同文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甲方一乙方重庆市一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