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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房屋租赁合同东莞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晶城3栋401装修情况为精装修第二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5月1日至20_年5月2日,共计12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⑷电视费观众费⑸取暖费⑹煤气费⑺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⑼环卫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护费13o与本合同未列明的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预付甲方应付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具的相关支付凭证将相应费用返还给乙方..第六条房屋维修1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设备和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公共秩序和卫生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和东莞市的法律法规及房屋所在住宅区的物业管理规定?2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确保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处于适宜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的损失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十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进行维修的,乙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房屋维修影响乙方使用的,租金相应降低或延长租赁期限.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失效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七条转租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在租赁期内将部分或全部房屋转租他人前,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对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第八条合同的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2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将自动终止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L房子交付延迟十天.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影响乙方安全和健康的..乙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未按约定支付十日租金的.未付的费用相当于存款金额.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擅自拆除、改变或者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储存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损坏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五合同终止的其他法定条件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有第八条第四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2租赁期内,甲方如需提前收回房屋,或乙方需提前退租,应提前天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3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或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租金但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且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退房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字:租人(乙方)签字住住址联系联系方式年年月日东莞房屋租赁合同4甲方东完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房常云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峰峰矿区滨河路国泰花苑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65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第一是保护,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曰年月日东莞房屋租赁合同5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一月一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一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鉴(公)证意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经办人帐号帐号电话电话鉴(公)证机关电挂电挂(章)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有效日期至年—月—日东莞房屋租赁合同6甲方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2月1日至—年1月31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5年,每年租金为1000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第一是保护,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东莞房屋租赁合同7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1200元/月,大写壹仟贰佰元/月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月1日前;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当月租金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银行帐户按月支付租金第五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2400元(大写贰仟四百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第六条其他费用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口水费/口电费/口电视收视费/口燃气费/口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七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年5月1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通讯地址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通讯地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口是/口否)已设定了抵押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口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三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元/(□月/口季/□半年/口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
(二)押金人民币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第四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租赁期内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⑸供暖费⑹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⑼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等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第五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东莞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相当于押金数额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2个月的月租标准支付违约金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人(甲方)签章承租人(乙方)签章居住地址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年月曰年月曰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相关物品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口乙方恢复原状/口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口乙方放弃收回/口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第九条转租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第十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第H一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12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住所住所身份证身份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东莞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m2用途经营O
二、本店面年租金每月月初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乙方同意预交押金租赁日期从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以后年租金将随市场波动而波动
三、乙方租赁期间应依法经营,不得随意改变门面用途爱护室内设施,所发生的水、电、税务、物业等费用一切自理对屋内装修不得随意拆卸
四、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在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如乙方需转让或终止使用店面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一年一月—日莞房屋租赁合同3出租方(甲方):承租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住房的第一个基本情况
(一)房屋位于市(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口房屋所有权证/口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口房屋买卖合同/口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或房屋所有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购买人)姓名,,房屋(口是/口否)已抵押第二套住房出租和登记
(1)租赁用途:租赁为住宅的,居民人数为,最多不超过
(2)如租赁为住宅,乙方应将居民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建立居民登记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居民发生变化,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租赁用途为非住宅的,甲方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第三条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个月甲方应按照之前约定的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子《康切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提交、签字盖章、交钥匙即视为已交付
(2)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原样归还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和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水电使用进行验收,并结清各自费用乙方继续租赁的,应提前向甲方提交(口书面/□口头)续租请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和押金
(1)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口月/口季/口半年/口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付款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口银行汇款),每次租金付款日期,,,,
(2)押金:人民币元整(¥元)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除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和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其余房屋租赁押金全额返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