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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和解协议书【推荐】事故和解协议书4篇事故和解协议书篇1申请执行人下称甲方张XX男,汉族,XX公司职工,1967年10月23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泰安路XX号5栋3-2-2被执行人下称乙方李XX男,汉族,农民,1986年H月12日生,云南省大理市XX镇人,住云南省大理市XX镇XX村委会XX村XX号甲方与乙方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X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
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XX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诉讼保全费XX元,合计XXX元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XXX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X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张XX乙方李XX年02月24日年02月24日事故和解协议书篇2原告方被告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原告诉被告陕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损害赔偿一案,经双方协商,已同意和解,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经原、被告双方协商确认,本案各项损害赔偿项目和费用为死亡赔偿金元、原告生活费元、原告生活费元、原告生活费元、丧葬费元、误工费元、交通费元、住宿费元和货物运费损失元上述费用共计为人民币整(小写元)现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原告方同意在上述所列损害赔偿费用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核减,双方最终确定本案实际赔偿金额为人民币整(小写元)
二、上述损害赔偿费人民币整(小写元)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清结如被告方未能按照本条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损害赔偿费,则原定核减部分将不予核减,仍须按人民币整(小写元)支付原告方赔偿费用
三、本案法院诉讼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因诉讼费已由原告方在本案起诉时即已预交,被告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将所需承担的诉讼费支付给原告方
四、本协议经双方或其代理人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受诉人民法院备案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盖章)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事故和解协议书篇3甲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丁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年月日发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一、各方确认甲方于年月日在工作中于工地受伤,后丙方垫付甲方万元用于其治疗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二、甲方于年月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三、就前述甲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各方同意按一下比例划分各方责任,即方责任为%方责任为%方责任为%;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方支付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丁方见证人(签字)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事故和解协议书篇4甲方乙方年月曰,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入甲方位于项目工地,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于年月日死亡为妥善解决死亡善后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达成协议如下
1、死亡人,住身份证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各方确认因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
3、乙方签字代表承诺已经得到所有近亲属的授权及认可,保证具有代表死者所有赔偿权利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的资格签订本协议
4、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除以上费用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费用
5、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所付款项在供养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如因此引发争议,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赔偿义务后,本次意外事故处理一次性了断,乙方保证死者近亲属及赔偿权利主体不得再以该意外事故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赔偿要求,不得阻碍甲方正常营业
7、本协议一式六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见证人各执一份,协议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完全理解并同意该协议的全部内容后,签字或盖章并生效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甲方见证人乙方见证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