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第一条派遣员工的人事及劳动关系隶属于公司,所有与人事及劳动关系相关事宜由公司负责第二条派遣员工应认真学习由公司编制的《派遣员工手册》公司将手册发放应做到人手一册,首次发放予以免费用工单位可监督公司发放手册并督促公司向派遣员工宣传第三条派遣期限由公司与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确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可以为派遣员工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期限根据派遣期确定且计入派遣期试用期设定具体如下
1、派遣期为二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2、派遣期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五条派遣员工的党、团关系由公司负责(也可通过协商由用工单位负责)公司(或用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派遣员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团员活动或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党的活动为增强派遣员工集体荣誉感,用工单位在组织相关活动时,也可将派遣员工纳入范围第六条派遣员工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管理应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专人)负责收集、甄别、整理、归档、装订、保管、转移等工作,做到规格管理、妥善保存用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专人),提供档案管理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