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淮安生态环境局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聘用人员)
二、考勤方法一是实行实时签到制度签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前签到,下午14:00(根据本区统一时间而定)前签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签到人到局办公室自行注明到岗时间职工病、事假要填写《请假条》,1天、2天、3天及以上分别由部门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局主要领导逐级批准,假期结束要到岗销假病、事假超出期限,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签到表按规定时间签完后,要妥善保管,每季度最后一个星期汇总并公示二是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每月随机抽取出三个科室、单位进行检查,重点对上下班时间执行情况及文明办公情况进行抽查三是实行去向公示制度在各科室、单位门口设置去向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去向状态去向状态划分为“在岗、开会、外勤、出差、请假、其他”等,由各人自行标记去向
三、纪律要求
(一)严守考勤管理制度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勤,不得无故串岗、离岗;值班要在岗在位,确保通讯畅通;会议不准迟到、缺席,不得交头接耳、玩手机局组织各类统一活动要积极主动,不得无故缺勤
(二)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严肃认真,如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报瞒报现象,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
四、制度执行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考勤管理制度收集请假条,每季度将考勤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报局领导并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发生一次违反考勤制度情况的,当事人要作出书面检讨,发生两次违反考勤制度情况的要作当众检讨,发生三次或以上违反考勤制度情况的,取消个人及所在科室评先评优资格;被市、区优化办等上级部门查处通报,局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
五、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监测站结合该办法组织本单位考勤管理
六、本制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淮安区环境保护局考勤制度(试行)》(淮环发〔2017〕30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