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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聚焦问题排查整改,细化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件、事故,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和完善校园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二、工作原则根据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分级管理、专群结合、预防为主、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学校统一领导、督查自查结合、师生积极参与、协同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
三、工作目标以校园政治安全、宗教领域安全、治安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生态安全、重点场所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师生健康安全以及校园周边区域安全等为重点,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敏感信息和不安全因素,从而及早化解矛盾,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彻底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进一步夯实校内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稳固校园良好安全态势
四、工作方法
(一)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部署、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专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设在保卫处
(二)各部门、各单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本部门、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隐患,直接报送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学校相应职能部门对隐患情况进行汇总并核实,制定计划,组织整改,并报综治办备案
(三)全校综合性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及治理工作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综治办负责具体实施;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及治理工作,可结合实际,按月或按季进行自查,综治办负责指导和监督
(四)相关职能部门汇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每次工作结束后立即报送综治办,每年年底综治办对全年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统一梳理汇总,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安全职责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坚决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情况要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够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或本部门、本单位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逐级上报,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如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面做好工作落实;其他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坚决杜绝与己无关思想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限定整改时间,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
(三)建立评价机制,落实奖惩措施学校每年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学校年度综合治理考评考核内容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职责的,以及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法纪,追究主要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