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
(二)说明.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定(试行)》(院教字
[2005]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表.变更教学计划必须填写此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一份、提出变更的系部留存一份).凡只调整课程开设顺序、课程学时数的由教务处审核备案;凡增删课程及改变课程性质的须由教学副院长批准.如果课程的学时/学分变更,请附上新的教学大纲(一份)申报系部专业年级申报日期教学副主任教学计划调整事项原因与理由申请人(教学副主任)签字年月日全体教师会议意见及出席人员签名意见签名系部主任意见主任签字(盖章)年月日教务处意见处长签字(盖章)年月日教学副院长意见教学副院长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