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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汽车租赁挂靠合同汇编15篇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甲方乙方为使汽车租赁行业有序管理、优质服务、保障安全、提高效益,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经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乙方将拥有的(车型车牌号)挂靠到甲方经营汽车租赁,挂靠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各项义务
二、乙方挂靠经营车辆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挂靠经营期间,甲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严把租车人身份验证关,如发生车辆被骗租后,甲方应自觉协助乙方配合公安机关追查车辆,直至追回被骗车辆为止,追车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否则,甲方应承担必要的责任
四、甲方必须将租车人员的信息实时录入查询系统内,未实时录入及查询导致车辆被骗,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实时录入及查询的甲方也必须承担责任
五、甲方不负责乙方车辆与驾驶员或租车人发生意外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如有违规、违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处罚由
1.9违法犯罪活动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收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约定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要款履行本协议书
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5甲方乙方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注意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租赁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车辆为牌小汽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O车辆产权仍属于乙方
2、本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工作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期限乙方挂靠甲方从事业务,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乙方需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营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二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费用
3、乙方及所雇佣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四、风险的分担
1、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
2、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其他行为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外部风险
5、凡是在易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缴纳风险金的人员(一次缴纳一个月200元,三个月400元,六个月600元,一年1000元),被交委处罚,第一次公司支付罚款的100%第二次支付罚款的80%此风险金缴纳期限为一周期
6、交通违章违法
7、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固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乘客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者意外,乙方应负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9、违法犯罪活动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收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约定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要款履行本协议书
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6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有权将该车辆在租赁期间内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将该车辆转租给第三人,并与第三人签订汽车租赁协议,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
3、租赁汽车价格按照每年支付租金元(大写)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之前支付一次性支付当年的租金,不得拖欠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4、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5、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7、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8、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并主动结清租赁期间的所有费用,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每迟延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每年租金3%的迟延履行金
9、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有一方违约,违约者应向守约方支付元(大写:)违约金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7甲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一乙方自备车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上海钱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
(200)汽租代字第号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交通厅、省计经委、省物价局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汽车租赁有关事项,经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期、租金、押金、保养、维修等约定条款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赁型号车辆辆,颜色为色,车辆厂牌号为车牌号o租赁期限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租车地点为甲方公司经营场地,用途行驶范围o还车地点为O
2、根据物价部门对汽车租赁收费标准的规定,就租赁车辆收费、超时、超里程加价及款方式约定如下日租金元,月租金元,日行驶里程为公里,超里程按每公里元计算租赁时间以连续租用小时为一天,在小时内按半天租金算,超过小时按一天租金算
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租用车辆的押金为万元/辆,在租车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缴付给甲方,还车时,在车辆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凭押金收据与甲方结算,结算时间为银行营业时间内
4、续租方式在租赁期内,乙方需要续租,一般情况下可用电话等口头方式签订续租合同,但应当加付押金,当押金不足支付租金时,应主动向甲方加付相应押金后才能续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交通税费等费用缴纳约定如下差路费、车船税、保险费、年检费由甲方负责,其他行驶费用由乙方给付
6、租赁车辆保养、维护责任如下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后,须对所租用的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其保养项目为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保养)定程保养及大修由乙方根据里程和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确定有必要定程保养或大修时,乙方应将车辆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保养及大修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出租给乙方车况良好、设备齐全(见租赁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等规费交讫证、保险证等牌证齐全有效的车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财产险和第三者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必须按公司要求在保险公司投保所有的险种,如果该车辆在租赁经营期间发生意外事件,除按有关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赔偿,但甲方务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务
七、甲方为了保证本公司的经营对象,在租车人租车过程中,除按规定要求租车人尽量多提供有效的.证件外,尽量减少对租车人收取就、押金,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加入行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管理,并支付行业协会规定的服务费用,否则,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乙方挂靠经营期限暂定年,挂靠期间甲方向乙方收取手挂靠管理费元/月挂靠期限未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对方损失计人民币元
九、甲、乙双方已完全理解上述条款的内容和真实意思表示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行业协会存档一份,自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2责任险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认真的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随车配置的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甲方代租的车辆,未经批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租赁期间,乙方所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事故后的修理,须按双方约定条款办理
6、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应当立即告知甲方及有关部门,并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乙方全部承担经济损失赔偿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所得的款额归乙方所有由于乙方逾期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该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8、乙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9、乙方不得私配甲方出租车辆的钥匙若造成钥匙灭失、损坏等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修配所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头的费用
10、乙方承租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过桥、停电费等费用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已使用的燃料费;高于出场时存油的,甲方应退带多出的燃料费
11、租赁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因违章(包括电子警察)未及时处理,致使甲方造成验审、过户、扣分的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因车辆无牌照和各类证件而停驶的实际损失
12、乙方承担赔偿保险责任事故或租赁期间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修理费和车辆损失费,及由此造成的车辆停驶经济损失,金额为停车天数的总租金同时还应赔偿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计算
13.乙方所租车辆若发生破坏铅封,私调里程表的,按总租金的%加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14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并支付剩余合同期内总租金%的违约金
四、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租车辆过轮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作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扩大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抵押、出卖、赠与、投资等的损失,包括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搁车停驶经济损失,按停车天数的总租金)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租车辆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12、因乙方违约,引起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
1、乙方如需续租该车辆,必须在合同到期会同担保人与甲方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以超时做出处理
2、车辆租金超过押金满三天内,乙方不向甲方加付押金又不办理退租或续租手续,甲方有权没收车辆租赁押金,并依法向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双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4、如遇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或依据《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条款执行
5、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求得解决
8、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出租方(盖章有效)法定代表人地址承租方(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担保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签约地点联系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甲方上海钱潮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乙方汽车租赁挂靠合同9甲方乙方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一挂靠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租赁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车辆为牌小汽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O车辆产权仍属于乙方本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工作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二挂靠期限乙方挂靠甲方从事业务,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规税费用的承担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营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二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费用乙方及所雇佣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四风险的分担
1.1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
1.2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
1.3其他行为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
1.4外部风险
4.
1.5凡是在甲方缴纳风险金的人员(一次缴纳一个月200元三个月400元,六个月600元,一年1000元),被交委处罚,第一次公司支付罚款的100%第二次支付罚款的80%此风险金缴纳期限为一周期
1.6交通违章违法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固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7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乘客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者意外,乙方应负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1.8违法犯罪活动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收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约定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要款履行本协议书
六、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七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一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0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乙方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1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
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
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
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
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
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2为加快嘉峪关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甲方嘉峪关市顺安达汽车租赁行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持靠甲方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代管代租,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协议期间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做记录车辆租赁期满一月后付清乙方当月租金
5、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损耗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安租赁合同条款执行,甲方不承担期间的任何费用及责任
6、甲方安租赁费的20%收取管理费用,如经营过程中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按收取管理费比例的2倍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承运人责任险、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嘉峪关市顺安达汽车租赁行乙方—(车主)20—年一月一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已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时间汽车租赁挂靠合同7代表人联系方式(以下简称甲方)单位所在地址车主(单位)身份证号码(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乙方)联系方式地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展义乌市汽车租赁业,加强对租赁汽车的规范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第二条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严格遵守省,市对汽车租赁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履行本协议第三条乙方自带具备汽车租赁备件的汽车辆,车牌号,由甲方承租赁代理业务,所有权不变第四条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五条合同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及国家规定等相关费用代理服务费按每日出车的20%计算第二个方案初始代理费元,后续代理费元/月第六条乙方委托代理租赁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乘员险、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主责任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第二章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齐各管理岗位的人员、制度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单位内部有关服务质量、驾驶员守则及车辆保养、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关的责任第八条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做详细的记录,以供结账核算如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又不能及时赔付的,甲方有权扣留乙方车辆作留置,赔偿后余款返还乙方,如有不足,仍由乙方赔偿第九条代乙方缴纳各项规税费,发放各类证件,提供财税部门统一票据第十条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由承租人与甲方协商统一安排维修,自然故障甲方配合乙方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事项按租车合同条款执行第十一条如果经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无法收回的租金、修理费、保险费、违章罚款等,甲方承担%的损失,其余%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车辆被骗,经公安机关查处而无法追回车辆的,甲方只承担赔偿车辆估价的%0第三章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量由乙方自由安排,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拒接甲方不合理的摊派和公务用车第十三条乙方按规定应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和整洁的车貌,年审不合格,则须强制停车整修,经复检合格后方可运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四章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第十四条因甲方违约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按乙方损失额给予赔偿第十五条乙方违约按有关条款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第十六条乙方按时和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及有关规税费,每迟交一天甲方收取滞纳金元第十七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合同
1、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
2、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经济政策变动,致使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履行;
3、从事违法活动触犯刑律的;
4、造成交通事故拖延、瞒报的或擅自处理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合同所规定乙方应上缴国家征收的规税费及其他应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代收代交,不得另立名目变相收取费用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征费有所调整,乙方应按国家规定进行交纳第十九条合同期满,若乙方愿意续签合同,甲方应优先安排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未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义乌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约定管辖地为出租方所在地法院,胜方的律师费用有败诉方承担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约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4甲方(章)代表人(签字)乙方(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车辆型号车架号车牌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号
三、租赁期限自年一月一日开始,计划租赁至年—月—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交上述险种,而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只负责给乙方联系客户,签订租赁合同车辆在租赁过程中如果遇到车辆毁灭,被盗或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承租人或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乙方车辆在租赁过程中,车辆外表及各部件有损坏如果是承租人人为的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剩余车辆的保养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承担车辆费用
10、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3甲方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乙方为贯彻落实《—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为菅业性车辆生存、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的车(车辆型号),(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吨位)入户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办理有关营运手续,纳入甲方服务乙方是该车的实际车主,对该车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权利,亦负相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年一月―日
2、交车地点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15甲方(以下简称本车行)乙方(以上简称车主)
1、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安装GPS车辆状况良好
2、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车主不能私自把车开走
3、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应及时修理如车主没有时间,车行派人去修理,修理费用由车主自行负责
4、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即租赁险),如不按规定保险,出现被骗等其它事情由车主负责出现车辆被骗或交通事故,本车行协助乙方处理,本车行不负担经济赔偿损失
5、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按每月毛利交10%的管理费
6、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每辆车的行车证、保险卡和车钥匙一把都放在本公司管理
7、到本车行挂靠租赁的车辆到期检车和保险都由车主自行负责,如不负责本车辆出现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负
8、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每月洗车费按实际次数收费,冬季每次15元,夏季每次10元
9、到本车行挂靠的车辆,车主负责车辆每月的定期保养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应的义务
2、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因营运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代收代缴如因乙方拖欠费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如因乙方或乙方雇佣的人员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5、如因挂靠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经法院裁判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该赔偿责任应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赔偿,如甲方被强制执行支付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并应承担甲方因追偿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第三方的费用、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误工费、差旅费等)
6、甲方有权对乙方人员及车辆行使管理权,及时向乙方提供市场信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培训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7、甲方除协助乙方处理各项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据换取、运费结算,税费征收,年度审验等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车辆如果出现大修或出现重大事故,应办理报停手续,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准后可免收报停期间的服务费,但按规定必须缴纳的其他费用仍由乙方负责缴纳
8、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9、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应在每年的月日前按时向甲方缴纳一年的车辆服务费元如该数额不填,既是无偿挂靠逾期交纳,则每日加收服务费20%的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停止协议,停止为该车辆办理所有相关手续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2违规经营,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服务、处罚等,情节恶劣的4拖欠应缴纳的费用达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限公司签章乙方电话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汽车租赁挂靠合同4甲方乙方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加强租赁汽车行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注意事项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从事租赁业务乙方用于挂靠车辆为牌小汽车,车牌号为发动机号为O车辆产权仍属于乙方本合同不属于劳务合同,也不是劳动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人员不属于甲方工作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二、期限乙方挂靠甲方从事业务,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规税费用的承担乙方需自理费用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营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二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费用乙方及所雇佣人员在挂靠期间发生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四风险的分担
1.1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
1.2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
1.3其他行为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
1.4外部风险
4.
1.5凡是在易成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缴纳风险金的人员(一次缴纳一个月200元,三个月400元,六个月600元,一年1000元),被交委处罚,第一次公司支付罚款的100%第二次支付罚款的80%此风险金缴纳期限为一周期
4.
1.6交通违章违法
4.
1.7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固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
1.8交通事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客)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乘客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者意外,乙方应负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