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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本科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申请延期毕业须知北京建筑大学关于申请延期毕业学生的管理规定
1、延期毕业的学生仍是北京建筑大学的在册学生,学校为其保留学籍、户籍和档案;应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反校纪校规者,学校可随时取消其修读资格
2、批准延期后,按规定缴纳学费,否则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延期毕业学生如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所交学费不再退还;开学第一周报到,办理选课手续后,参加上课、考试、图像采集等必要的教学活动
3、延期毕业学生的校内补贴和公费医疗,享受与其他在校生同样的待遇;原则上,学校不保证住宿;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延期毕业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要求的各类学分,可以申请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没有达到毕业要求的延期毕业学生,要主动向学校申请结业或肄业,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5、未达到申请延期条件的学生及延期申请未被批准的学生(达到退学标准学生除外),自动进入拟毕(结)业生名单,需参与毕业生所有教学活动,并按期毕业或结业
6、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在每年12月或6月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资格审核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申请人已知晓并同意遵守以上管理规定申请人签字年月日个人基本情况学号姓名班级学院专业入学时间生源地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延期毕业时间(勾选)□延期半年口延期一年课程修读情况应修学分已获学分欠修学分序号欠修课程名称课程属性学分1234567家长意见签字年月日学院意见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章)年月日教务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