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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房屋出租协议出租人(以下简称“出租方”)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方”)鉴于出租方拥有指定房屋的产权,并有权处置该房屋的出租事宜;承租方有意出租该房屋进行居住或其他合法用途,双方依法经协商达成以下出租协议第一条使用面积本协议涉及的房屋为等(以下简称“房屋”)o房屋的总净使用面积为等平方米,其中居住面积为等平方米出租方提供的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书桌、床、衣柜、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冰箱等第二条租金及方式租金为每月人民币等元整,共计等元整租金不含水电、燃气、物业费等公共收费,由承租方另行支付2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每月支付,租期满后一次性清算第三条租期租期为等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等年等月等日止租期届满前,承租方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或者退房2如承租方未在租期到期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退房,则租期自动延长一个月,延长后每月租金将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第四条保证金承租方应当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缴纳保证金人民币等元整保证金作为承租方违约时的赔偿金或者抵押物扣除承租方违约金、损失等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应于承租期满后退租清算之日退还若承租方未支付保证金,则出租方有权拒绝将房屋出租给承租方第五条使用和维护承租方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房屋及内部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拆改、乱涂乱画、私自搭建等行为,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招揽人员入住或从事非法活动承租方应当按照法定程序使用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并负责相关费用的支付定期内房屋内的维修由出租方承担,如属于承租方使用不当、故意破坏造成的损失则由承租方承担第六条交付和接收房屋
6.1本协议生效之前,出租方应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2承租方应在租期到期日前将房屋交还给出租方,并保证不迟交房如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还房屋,每日按租金的15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返还房屋为止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出租方全部或部分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导致承租方受到损失,则出租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承租方全部或部分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或未及时支付租金等费用,则应当赔偿出租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协议变更和解除
8.1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者解除应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8.2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相应违约金租赁期未届满的,租金不予退回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