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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xxxx大学开放办学工作的发展进程,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实现学校整体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或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我校与外国教育机构以不设立教育机构的方式,在学科、专业、课程等方面合作开展的以中国公民为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第三条通过互认学分途径与国外教育机构进行的学生交流活动,属于校际交流项目,其程序和管理方法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xxxx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目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外先进办学经验,优化学科结构及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在相关专业领域内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国际交流合作处为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主管部门,各部门及项目所在学院履行各相应职责第二章设立与申报第六条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学院与国外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普遍认可的教育机构探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七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层次和类别应当符合我校和国外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类别,一般应当选择我校已有或相近专业、课程举办合作办学项目应体现中外合作办学的特色及合作双方的互补性合作举办新的专业或者课程的,学校和相关二级学院应当具备举办该专业或课程的师资、设备、设施等条件第八条与我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国外教育机构,在其所在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科研地位应优于我校在国内的教育水平和科研地位双方共同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可按照协议在国外实施部分教育教学活动第九条二级学院或部门与国外教育机构商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并达成初步意向后,会同国际交流合作处与国外教育机构展开谈判,签订洽谈备忘录双方在对备忘录进一步沟通的基础上形成合作协议草案合作协议草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合作项目名称、合作层次、合作专业(或课程)、合作模式、招生人数、教育教学计划、双方责任、经费办法、合作期限以及争议解决办法等第十条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发展规划处、相关二级学院等组成项目申报小组对合作协议草案进行审核论证,形成正式合作协议,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按照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法律文件须由学校法人代表行使签字权学校法人代表亦可签署正式授权书,授权所委托的代表与国外教育机构签订协议第三章实施与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成立“中外合作办学领导小组”对项目负责宏观实施、监督与管理;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重大事项的讨论、研究、方案拟定及提报学校审定等工作分管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审计处、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和外国语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履行办公室职责第十三条项目所在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实施、管理单位,成立工作专班,对项目实施具体管理选定1名外语能力强的项目专业教师为项目秘书,具体处理项目各项事务的对外联络与实施工作项目英文授课专业课教师工作量按照1」.5比例执行,项目双语专业课教师工作量按照1:
1.25比例执行,项目秘书每年按不低于教研室主任的工作量发放津贴补助第十四条外国语学院负责项目的基础语言教学及管理,根据项目需要,合理设置教学课时,增加口语和听力学时第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一经录取并报到入校,纳入学校正常管理参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与管理的主要单位职责见附件第四章经费管理与使用第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学校在计划财务处设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专款专用,统一管理每个项目单独设立一个专项第十八条项目经费支出结构
(一)国外合作方费用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中明确规定需向外方支付的费用
(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去各类成本和支出后形成的办学结余,原则上用于专业教育教学和培训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三)为推进学校国际化进程,鼓励支持二级学院申报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学资源,项目所在学院提取项目净收入(扣除国外合作方费用之后剩余的学费部分为项目净收入)的16,,用于中方专任教师(含外国语学院项目基础语言教师)的国内外交流学习、选拔出的优秀专业学生赴国内外交流实习资助及项目外籍语言教师聘请,其中用于项目学生的经费总额不少于该项目总额的1/3O项目净收入的7为项目管理经费,用于与合作办学项目直接相关的接待、交通、办公及其它,其中项目所在学院为5%国际交流合作处为2o项目净收入的%2为外国语学院的项目管理经费,用于项目教学的有关支出项目管理费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使用
(四)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须每年编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培训交流和项目管理方案,列入财务预算程序,且年末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交经费执行报告第十九条以上各类经费的结算和划拨,由计划财务处执行使用部门必须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计划财务处和审计处应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第二十条项目经费支出结构和比例确因需要进行调整,需按经费审批程序审核批准同时,学校根据二级学院的办学需求和考核结果,可适当调整二级学院经费比例第五章评估与评价第二H■一条定期开展学生问卷调查和座谈会,征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学生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由专班负责,有关部门参与第二十二条不定期召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作会议,交流工作经验,汇报工作计划,通报相关信息,布置工作任务第二十三条按照要求总结项目办学状况,进行自我评估,迎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定期评估和评价每学年由专班负责人撰写年度办学自查报告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解释原《XXXX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泰院政发[2020)4号)同时废止第二十六条与台港澳地区的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参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单位职责附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单位职责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负责项目合作协议的管理及项目报批服务;.负责项目外方学校、教师的来访邀请以及各种外事手续办理;.协调、帮助学生办理出国手续;.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项目招生宣传工作;.牵头项目绩效考评的组织实施等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安排、课程组织、成绩认定、教学评估以及教材等有关教学事项的统筹管理;.负责项目学生的学籍管理(包括国外注册及在国外学习阶段)及学分认定;.负责外方教材及教学资源的审查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办理收支业务;.负责每年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财务状况;.合作办学收支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管理,根据协议和上级要求负责汇款及相关税务工作
五、项目所在二级学院L负责项目设立、申报、评估等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负责项目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成绩认定等工作;.负责具体实施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日常教学教育活动;.负责外方有关项目教学活动来访人员的计划协调、对接及接待工作;.负责制定、落实项目教师与外方合作学校的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确定1名教师为教学项目秘书,具体处理项目各项事务的对外联络与实施工作,包括保持与外方教学团队的常规联系和沟通,及时与外方沟通有关事宜,传递有关教学材料等;.协助学生办理出国手续及相关工作;每学年向项目领导小组提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年度办学自查报告,并具体负责项目绩效考评有关工作;按照要求负责撰写项目党建报告
六、外国语学院.负责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基础英语教学规划、管理与实施;.负责项目语言外教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并协助国际交流合作处做好外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