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合同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⑴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订立和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⑵自愿原则,要求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⑶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⑷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⑸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要求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