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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农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健全完善XX市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事件,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秩序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XX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XX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范围内农业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彻
(4)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及时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5)市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应急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
(6)灾害发生镇(街道)每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四)一级(红色)预警响应
(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农业灾情,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和抗灾救灾措施,对指导、支持灾区抗灾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2)成立工作专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全力开展灾情调度、灾害损失评估、抗灾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
(3)实行定期工作调度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及抗灾救灾、生产恢复、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
(4)市农业农村局向重灾区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灾后生产恢复和灾后恢复重建必要时申请动用中央、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市农业农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市级有关部门和市地质灾害指挥部
(6)市农业农村局向市政府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需求建议,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上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申请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7)市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应急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
(8)灾害发生镇(街道)每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
(五)预警转换和结束预警响应级别可视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灾情监测情况确定或逐步升(降)级超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预警响应结束
六、信息报送
(一)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类型、时间、区域和受灾农作物种类、受灾面积、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业的受灾情况,设施农业受损情况、农作物受灾表现、影响程度分析、农业经济损失程度、灾情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具体报送内容按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灾情调度工作的通知》(川农函
(2019)259号)要求报送
(二)报送程序镇(街道)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统计、报送灾情,在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送灾情时同步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涉农灾情,保持数据一致
七、灾后处置
(一)尽快恢复当季农业生产发生泥石流、地震等不可逆自然灾害时,要及时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复,达到成熟条件的农作物应及时采收根据需要和季节申请调用中央、省级救灾备荒种子,调整生产周期较短的农作物,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加强灾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组织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防治,尽可能降低田间湿度,控制病虫蔓延,将灾后可能引发的病虫害控制在最小养殖户可选择生产周期短的养殖项目,及时补栏增栏,同时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做好防疫消毒和死亡畜禽、鱼类无害化处理,坚决防止病死畜禽、水产品流入市场
(二)加强农业生产救助帮扶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组织区域间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运,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协调保险机构及时进行农业保险理赔,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必要时请求省农业农村厅给予技术支持,帮助农户解决实际困难
(三)搞好灾后农业恢复重建根据灾区需求,真实评估农业自然灾害损失,编制好农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争取农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促进灾区农业恢复重建及农业产业提升发展
八、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各镇(街道)要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提高抗灾救灾能力
(二)资金保障根据《XX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规定,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农业防灾预算和救灾资金,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保障机制
(三)技术保障组织农技、植保(植检)、经作、畜牧、水产、农机、农田建设等方面专家,重点开展灾情会商、赴灾区现场评估及灾害管理的业务咨询工作
(四)信息保障各镇(街道)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确保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五)宣传保障各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灾害预防、避灾、自救、互救、保险常识,组织落实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各地特别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XX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XX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订
(二)预案解释本预案由XX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应对准备,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地方市委领导下,市政府统筹调度,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市、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速反应,形成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整体合力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主动避让、工程治理等预防措施,加强应急装备和队伍建设强化预案管理和宣传培训演练,完善会商研判、预警预报、信息报送及发布等机制,提升防范化解地质灾害风险能力多级联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XX市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突出多层级联动响应,整合各类应急力量资源,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依靠科技手段,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机构市农业农村局隶属于市指挥部调查评估组,由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配合牵头部门组织开展灾害体的应急调查,动态掌握灾情;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会同技术支撑组研究后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初步预测,提出初步应急处置措施建议,汇总后报市指挥部;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统计、核查和上报工作;开展灾情调查和跟踪评估;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评估灾害损失;对灾后群众救助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突发地质灾害分级应对
(一)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按突发地质灾害危害程度、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4个等级.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二)分级应对发生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省政府负责应对,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XX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由我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当地质灾害超出我市人民政府应对能力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县级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并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三)响应分级我市县级响应分级由高到低分为县级一级、县级二级、县级三级.县级一级响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启动我市地质灾害县级一级应急响应一是发生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二是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三是巨灾大难诱发的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大的次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四是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小型突发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县级一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市指挥部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级二级响应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发生因灾死亡事件,且死亡人数在3人以下;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县级二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县级三级响应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下;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需搬迁转移人数在30人以下;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无因灾死亡事件,潜在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县级三级响应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建议,报指挥长同意启动后按程序向社会公布市级层面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启动本级响应和响应级别.响应级别调整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调整响应级别建议,并参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报批后,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预防预警
(一)灾害预防.强化防灾减灾意识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加强涉农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设施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化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机装备的加固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时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药、药械、农机具等救灾物资.适时进行避让防护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二)灾害预警.预警分级市自然资源、市气象局负责设定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标,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蓝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黄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较高橙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高红色预警预计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很高
2.预警信息获取与反馈加强与水利、应急管理、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稳定畅通的自然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及时获取灾害预警信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信息后,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反馈接收及响应结果
五、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镇政府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该区域内的群众;相关防灾责任人和当地群众对照“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四级(蓝色)预警响应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农业灾情,分析灾区形势,将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灾情调度,及时掌握灾情发展动态
(3)市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实行值班值守,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
(4)灾害发生镇(街道)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动态及工作进展二三级黄色预警响应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农业灾情,安排应急工作2加强灾情调度,密切监测灾情动态3根据需要适时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帮助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4市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应急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变化5灾害发生镇街道即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灾情进展及工作动态三二级橙色预警响应1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农业灾情,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2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需要适时派出抗灾救灾工作组,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根据灾区要求申请动用中央、省级救灾备荒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3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值班并视情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XX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