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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四川大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表申请人政治立场、道德品行、学术作风等方面是否合格:口合格口不合格口其他备注说明推荐程度口优先推荐口一般推荐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书记/副书记签章:注
1、请附人事处出具的在职证明;
2、如申请人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所属学院需另出具重点推荐公函,明确重点推荐理由,同时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3、对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回国满2年但不满5年的申请人,推荐单位应进行重点推荐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栏勾选“优先推荐”,并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填写重点推荐理由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个人基本情况口正式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己工作年,工作合同到期时间一年—月(申请人出访时应在合同期内),现职称职务;申请人联系方式手机邮箱所在单位川大工号已获最高学位获最高学位时间川大专业是否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拟留学国家(地区)及单位拟修专业拟留学时间自年月至年月,共个月拟申报留学身份口访问学者外语水平口WSK合格□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口培训部结业证书口雅思
6.5/托福95以上口外方出具的语言考试证明口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口其他(注明)是否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或访问口否口是,项目名称及时间是否放弃过国家公派留学资格口否□是,项目名称及时间是否与外方邀请单位建立了长久合作关系口否口是,合作起始时间及合作形式是否依托有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或项目□否口是,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或项目名称是否与外方邀请单位联合发表有论文口否口是,论文发表情况是否与外方邀请单位联合培养有学生口否口是,学生联合培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