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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安全生产培训必要性分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第2条目的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第2章三级安全教育第3条凡新招(聘)、调入公司员工、见习期大中专毕业生、实习生、到生产班组劳动的干部以及临时务工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者,方可领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第4条公司级安全教育1.新员工到达分配单位后,由单位安全员陪同到资产运营部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及试卷,资产运营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开展公司级安全教育2.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4部分
(1)公司安全生产总则
(2)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4)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3.时间2天第5条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级安全教育1.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2.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3部分
(1)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3)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3.时间1天第6条班组安全教育1.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2.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部分
(1)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2)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3)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4)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时间半天第7条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行政人事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照教育卡逐项内容填写,并签字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案第8条经行政人事部确认新员工符合上岗资格后,开据单据(调令)通知供应分公司发放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第3章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第9条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企业管理和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基本单位,做好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第10条班组长必须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安全教育负责第11条凡公司内各部门班组长,必须参加由行政人事部、工会组织的分批轮训教育培训,班组教育培训应每两年进行一次第12条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可根据本部门生产管理工作的特点,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班组长培训第13条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部分1.班组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3.班组坚持“五同时”和“三不放过”的原则4.班组如何处理、分析工伤事故第14条教育培训时间8小时第4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教育第15条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的任务,具有技术性强、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发生事故影响面广的特点因此,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后发证,持证才能上岗第16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以下8个工种1.电工2.电气焊工3.吊车工4.厂内机动车辆(电瓶车、叉车)5.压力容器操作工6.剪、冲、压工7.耐压试验工第17条凡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审批、卫生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关工种的安全培训与实习特种作业学员在实习期内严禁独立作业第18条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详见《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第19条特种作业实习期限如下所示1.电工2年2.电、气焊工6个月3.吊车工6个月4.厂内机动车辆6个月5.压力容器操作工3个月6.剪、冲、压工3个月7.耐压试验工3个月第20条特种作业学员培训、实习期满后,必须经市、区级劳动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才能上岗第21条生产部应配合行政人事部开展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内、外的培训事宜第22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公司内部的专业性的复训教育,复训率必须达到100%第23条复训教育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参加复训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缺考因故缺席,必须由所在主管领导开据证明,到资产运营部补训、补考无故缺席不补课、补考者或补考不合格者,行政人事部有权取消本人特种作业上岗资格第24条调入本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到行政人事部进行验证、复训,否则不准从事特种作业工作第5章变换工种教育第25条公司内各部门的工种调换到工种平衡的相对稳定,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利措施因此,人事调动、工种变换必须由各部门申请,行政人事部负责进行变换工种教育第26条变换工种人员自行政人事部签署调令三日内,到生产部接受变换工种教育未经教育进入新岗位者,部门主管领导及责任者按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处罚第27条变换工种教育步骤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第28条同一般工种变更为特种作业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第6章全员安全教育第29条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与劳动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广大员工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环节全员安全教育必须全员参加第30条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开展第31条全员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保管3.安全技术知识4.工伤事故的紧急救护及自救措施5.工伤事故案例及教训第32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记录与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由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进行教育第33条全员教育需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过二次培训与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第7章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安全培训第34条加强中层以上干部的教育,切实贯彻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证全公司广大员工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第35条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接受由行政人事部、生产部安排的安全培训第36条中层及以上干部安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1.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2.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3.工伤事故的分析、处理及“三不放过”的原则4.结合本公司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与法制教育第37条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所有中层以上领导必须按时分批、分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培训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第8章复工安全教育第38条凡长期脱离工作岗位,又回到原岗位之前,必须接受复工教育第39条复工教育范围如下1.脱岗外出学习或外借半年以上人员2.产假半年以上人员3.病休半年以上人员4.工伤痊愈的上岗人员第40条复工人员的教育同三级安全教育程序相同,无复工手续,单位领导不得安排其工作,无复工手续上岗作业,一经发现视为违章作业论处第9章“四新”教育第41条“四新”即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第42条“四新”的投产使用,要求操作者采用新的操作方法,因此开展对员工进行“四新”前的安全教育至关重要第43条“四新”教育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及操作方法2.“四新”投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危险区、有害物质散发部位以及预防方法、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3.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要求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要求第10章附则第44条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修订补充、解释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生产部负责该制度的组织执行相关事宜第45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