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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甲方吉达克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苏州正浩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K5乙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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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K57厂区、附房之消防系统进行维护保养(以下称「维保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以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以下称「本合同」)
一、乙方的维保服务工作范围甲方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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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K57厂区、附房(以下合称「甲方厂区」)之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系统、泵房水池消防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详见附件一,以下合称「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杜鹃路158号
二、维保服务内容.消防系统维保每月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消防系统故障修复每月维修保养后,对消防系统的维修及部件更换.除年度定期24次之维修、保养作业以外,甲方日常的叫修服务共100小时/年;超时部份费用另计.消防系统改善对于甲方消防系统的缺陷提供专业的改善建议,改善方案及改善服务.消防系统技术咨询、消防规范咨询.消防专业培训.协助甲方建立消防系统档案及职工应急组织
三、乙方责任.在甲方消防系统年检前,乙方应提前对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好,并确保甲方消防系统年检合格.按照《江苏省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定》、《苏州市消防条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消火栓给水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等相关消防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以及本合同及附件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时或接到甲方通知起4小时内到场维修,紧急故障须于2小时内到场,并且按附件五《消防系统设施应急处理时间表》及时完成消防系统维修,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如有涉及喷淋头滴水、漏水、系统意外的联动(如非消防电源的以外切除)、管网压力下降等情况,均视为紧急故障因乙方未能及时维修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予以赔偿若需更换零配件,零配件单价低于(或等于)人民币300元的由乙方免费提供(参照附件七《300元以下(含)配件清单》);零配件单价高于人民币300元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说明并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另以订单采购后方可进行更换乙方无甲方订单而自行更换配件的,甲方概不付款,乙方不得异议乙方承诺并保证前述零配件均为原厂商原包装之正品,若被甲方发现为瑕疵配件或非原厂正品,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更换,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确保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消防系统皆正常运转.乙方保证已经并且始终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证照、许可、批准并且具有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满足合同履行的要求,承担维修保养人员已经经过安全培训并合格同时,乙方应为履行合同义务具有完善的维修保养质量保证体系.本合同及附件所列的维修保养项目、方法均系由乙方设计和提供,符合有关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维修保养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维修保养记录,还应按当地消防部门/消防监督部门要求办理备案.费用结算时,凭甲方签字的维修保养记录单、故障维修纪录单进行结算.建立季度维修保养制度,每季度都要对甲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对维修保养设备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以供备查.乙方在甲方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甲方的安全及环保规定.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消防系统数据的建文件和归档、建立职工应急组织制度并提供相应培训.乙方应根据甲方消防系统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协助甲方制定出相关消防设施日常需要维修保养的内容和方法,如消防系统每周、每月要维修保养的详细内容、执行方法及维修保养表格等同时就此维修保养制度、方法对甲方人员进行专业的培-VIIO.于每年5月及11月或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时间,由乙方负责提供甲方人员专业的消防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生命安全和初期火灾的扑救和逃生(含消防法、火灾常识、初期火灾的扑救、疏散和逃生训练、消防设施使用介绍、室外灭火器和消火栓的使用演练),及专业人员的系统管理培训.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自行维护保养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数据支持
四、甲方责任.专人负责配合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本合同及时支付有关费用,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甲方负责提供乙方需要的图纸、数据,及运作记录
五、维保服务要求L消防维保检查、测试起始日期2021年9月1日,结束日期2022年8月31日.消防维保1年有24次维修、保养作业,即每月2次,定期为每月10号及20号,遇例假日则顺延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定期过来维修、保养的,每逾一日依本合同服务费用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罚维修、保养结束后乙方负责出具维修和保养记录,并由甲乙双方确认,乙方还应向消防监督部门备案.每次必须维修、保养项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测试火灾报警控制柜、联动柜是否正常检查、测试控测部件(烟感、温感)是否正常报警及显示检查、测试报警部件,手动报警按纽、消火栓按纽检查、测试报警部件进行相关的(手动、自动)联动试验进行主备电动切换测试检查、测试楼层显示器使用送受器,测试通话装置检查、测试火灾灯,火灾地区号码,显示液晶画面的显示检查、测试报警累积时间是否正常消防电路异常试验报警线异常试验
2.消火栓灭火系统水泵房设备、消防水泵试运转是否正常,密封是否完好水泵房内各阀门管道、泵体除锈刷漆两道水泵房内控制箱面板测试,运行测试保护区内各消火栓栓口压力测试,或进行放水试验检查各区内主要阀门是否完好检测管路阀件密封性,检修渗漏点
3.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水泵房内设备、消防水泵等设备是否正常,密封性是否完好水泵房内阀门、管道、泵体除锈刷漆两道水泵房内控制箱面板测试,进行测试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水流开关是否正常报警进行放水试验,压力开关是否正常报警检查所有喷淋头是否完好检测管路阀件密封性,检修渗漏点
4.防排烟系统试验手/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防排烟风机试验手/自动方式打开正压送风口、启动正压送风机试验自动方式关闭空调系统、电动防火阀试验手动方式关闭防火阀
4.乙方除按照本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要求进行维保服务外,还应按照如下内容进行维保服务月度维修保养设备及系统联动功能,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并抄送消防大队备案年度维修保养设备及系统联动功能,提供年度维修保养记录,并抄送消防大队备案
3.全部烟感作年度维修保养工作,提供维保记录
4.现场派工程维修人员,异常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作
5.系统误报率(非人为)指标值0虬(年误报率不超过5次)
六、维保服务程序.维修、保养程序内容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在维修、保养前一周以书面形式知会甲方本合同的维修保养内容与合同附件不一致的,以较严格规定者为准执行.乙方应该在每月结束前把下一个月的维修、保养计划和维修、保养内容给甲方.每次维修、保养,乙方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甲方消防系统的具体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并将维修保养结果交甲方消防负责人和维修部主管共同签认.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维修、保养工作范围之外的系统维修项目免费提供全面技术指导
七、维保服务费用本合同服务费用总计人民币18430元(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述费用已涵盖乙方依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述之每月定期10号及20号之维修、保养所需之人工费用、除前述定期维修保养以外甲方日常的叫修服务共100小时/年、人民币300元以下(含)的配件更换费用,及乙方履行本合同所生之一切运杂费、税费、人员培训及差旅费等
八、付款办法.维保服务分二次付款维保开始半年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之发票及经甲方签字认可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如附件六)起一个月内支付维保服务费用的皿%即人民币/绝元整(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消防系统通过消防年检且维保结束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之发票及经甲方签字认可的维修和保养记录(如附件六),并且确认无因乙方履约行为发生任何损坏、损失、费用或乙方之其他违约事项需赔偿后一个月内支付服务费用的皿%即人民币9215元整(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并提供甲方要求之文件乙方延迟提供发票及其他请款文件的,甲方得相应延迟付款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或于应付款项中径行扣除相关款项若乙方有本合同规定的应扣除款项的情况,甲方将按合同规定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九、工地安全.若乙方在厂人员(含临时施工、作业人员)因执行业务致受伤、死亡、财产损失或未依甲方、乙方所订定的标准作业规范执行而使乙方、乙方人员、甲方或其它第三者受任何其它损害时,乙方保证自行处理及赔偿,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致甲方受第三人求偿者,乙方保证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法律程序费用等由于甲方原因事故造成乙方员工伤亡的,甲方对社会保险赔偿项目外的费用按照事故责任担当与乙方共同承担;如因乙方没有为员工投保社会保险而增加甲方赔偿责任的由乙方就甲方增加的赔偿费用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甲方厂区人员及贵重设备密集,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对厂区安全的重视程度,故乙方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保证杜绝任何因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包括并不限于起火、火灾,爆炸,毒害或腐浊液体、气体泄漏、扩散,坠落,易燃易爆类物品管理不善,漏电、触电等)产生.乙方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任何一项,甲方可按本合同总价之5%金额对乙方予以扣款处罚,并可立即终止本合同,所有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十、清廉条款.乙方保证绝无且将不以直接或间接期约、贿赂、给予佣金、抽成费、中介费、回扣金、馈赠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诱使甲方之相关董事、经理人、员工、代理人或代表与其订定契约或为不当之影响.若乙方有任何违反上述保证情事者,甲方得径行终止本合同,且同时乙方应即支付甲方依本合同已付价款总额十倍或与合同价款相同币别之壹佰万元,二者中较高者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含律师费).双方同意对于前述惩罚性违约金及或损害赔偿之金额,甲方得径自应付价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本条规定不因本合同之终止或期满而失其效力H--■、禁止转让乙方于本合同之权利义务,非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再授权予第三人
十二、通讯地址任何甲方对乙方的通知或文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短信讯息、及时通讯软件或邮寄等方式送达乙方提供之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软件ID、E-mail或本合同所载之乙方地址为准如乙方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若因该地址不准确、乙方变更地址后未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或其他因素,致乙方拒收或无法实际接收的,以通知或文书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三、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ResponsibleBusinessAllianceCodeofConductRBACodeofConduct)为符合电子产业之社会责任感行为规范,乙方须参照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进行企业内部的下述管理要求(详细内容规范,请参见所公布之最新版本)(-)劳工维护与尊重劳工基本人权
(二)健康与安全维护劳工与工作场所的健康与安全
(三)环境减少对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不当伤害
(四)道德企业与经营者须遵守最高标准之道德要求
(五)管理体系有效性且持续推动的管理活动乙方同意达到以上行为准则的要求,惟甲方之最终客户若对社会及环境责任有特别要求者,乙方同意以最终客户之文件或要求为准
十四、保密责任乙方应对于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接触或得悉的甲方的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及商业秘密等一切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因本合约履行目的外不得擅自使用或向第三人泄露乙方并应要求任何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个人或组织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同时,乙方及前述人员也不得从事任何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如有违反本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百万元人民币乙方同意于本合约终止后仍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十五、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消防系统误报警超过5次,每超过1次罚款本合同总价的1%O.乙方有义务及时对甲方消防系统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提供专业的建议、整改方案和整改服务,并确保整改的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消防系统不能通过年度检验的,甲方有权径行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须在未能通过年度检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赔偿因此所生之一切损失与费用,若乙方未能按时向甲方全额退还款项,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资质证书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未能进行资质复审或复审未通过,造成此证过期失效,或不具备消防维保资质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异议.因乙方维修保养不到位,致使消防设施失去作用或造成后果的,责令三天内修复,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计罚若此情形后续再有发生,则甲方可按前次罚款金额加倍处罚若于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消防事故而消防设施不动作者,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人的所有损失及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甲方人员、第三人或政府机关向甲方主张之人身损害、经济损失及行政处罚)皆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径行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法律规章之虞,或因乙方之故意或过失而致甲方受有损害时,无论本合同解除与否,乙方均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如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而乙方未完成整改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委托第三方完成消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因此所生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十六、其他.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9月0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乙方要求终止本合同,须两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且该变更和终止对甲方无效本合同如需续签,双方应在期满前另行签订续签合同.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提供全部经甲方确认的维护保养记录.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诚信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令解释办理.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谈判友好解决,如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提交昆山市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管辖法院因诉讼所生之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搜证费、公证费、鉴定费、律师费、执行费及差旅费等)概由败诉之一方承担.甲方已提请乙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方的要求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乙双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并应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的义务.本合同及相关附件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内容与合同约定不一致者,除合同正文内有其他规定者外,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附件一消防系统维保报价单附件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三消防主要设备清单及维保标准附件四维修说明附件五消防系统设施应急处理时间表附件六建筑消防设施维护记录表附件七300元以下(含)配件清单立约人甲方吉达克精密金属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全成地址8号签定日期202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