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二、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第四条、第十三条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第四条
三、办理条件工程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办结时限资料齐全,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申请材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施工和监理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和监理合同;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
4、参建“五方”法人授权书和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六、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所需申请资料;
3、由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安排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向建设单位发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七、收费标准与依据不收费
八、事项结果发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九、办理时间与地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孝感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