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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小学教师培训奖励制度一.奖励制度
1、学校大力提倡广大教师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思想和业务素质,为教师培训创造必要条件
2、学校对参加省、市、县骨干教师培训、岗位培训所需经费酌情解决
3、学校鼓励教师进行在职学历提高,达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者,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加记1分
4、学校支持教师参加普通许培训测试以及计算机操作培训,对取得普通话测试等级二乙或二乙以上,计算机操作达中级或中级以上者,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中加记1分
5、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一切形式的培训学习,课务由学校统一安排代课
6、教师辅导学生获奖,或参加县、市、省、国家级竞赛获奖,撰写论文获奖均参照《幸福小学奖励实施方案》进行奖励
7、学校每期评选“教师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对在教师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专项奖励
8、按时参加教师综合素质培训,认真完成作业、在研讨活动中发言积极的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9、能把所学理论应用于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教学成绩突出者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10、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教师综合素质培训,积极撰写论文,并发表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11、结合所学内容在市、校级做公开教学的教师将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12、在市、校组织的综合素质培训有关竞赛中获奖的教师记入优秀学员考核档案
二、惩罚制度
1、如一学期中在培训时请假超过三次,那么将扣掉一定的学时分
2、如无故善自不参加学习者,按旷职处理在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不记学分
3、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教师将不继续教育考核档案中记入成绩以上教师综合素质培训奖惩制度望广大教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