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大学学生请假审批表说明.学生请假应填写此申请表,由各相关部门审批后,由所在学院存档备案.学生在校外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人身、财产安全责任自负.学生请假如遇法定节假日,必须连续计算请假天数.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由年级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党总支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副院)长审批;请假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学生工作处审批;请假两周以上报主管校长审批.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到所在学院销假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者,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天数不得超过原请假天数,否则以缺勤论处.学生请假时间达一周或一周以上的学生,学生家长须亲自以传真或电话方式向班主任或辅导员请假,班主任或辅导员确认家长同意后方可办理后续手续,学生家长意见栏由班主任或辅导员填写事由确认情况说明•参加实习、见习的学生,按照教务处相关请假办法执行学生本人签字:学院专业年级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请假事由时间期限自年—月—日_吐至年_月—日吐止家长意见年月日班主任意见年月日辅导员意见年月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学生工作处意见年月日主管校领导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