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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内采购活动,防范采购风险,降低采购成本,保障采购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所涉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活动境外发生的采购活动,采购组织人应制定相应制度文件或工作方案,按照采购事权划分,报公司批准后实施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应与公司采购组织管理方案要求一致;采购操作相关规定,应在不违反所在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相关制度和内控管理规定制定经公司批准的境外采购制度文件或工作方案,应报集团公司备案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参股公司采购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公司所有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集约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原则,按照流程统
一、标准统
一、平台统一的要求,建立
(二)集中采购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事项,由采购需求人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第二十六条两级集中采购目录内已建立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采购品目,集团公司或公司可根据自身管理实际,相应授权采购需求人在入库供应商范围内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第五章采购计划第二十七条系统内单位采购实行计划管理采购计划分为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采购预备计划采购需求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追加计划、调整计划采购计划的填报应遵循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应综合考虑计划完成时间、执行方式等因素,预留合理的执行时间第二十八条未列入采购执行计划及采购预备计划中未满足规定条件的采购项目,系统内单位不得擅自实施采购活动第二十九条适合在集团公司电子商城采购的事项,可不在本办法规定的采购计划中填报,参照集团公司电子商城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三十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采购方式和非招标采购方式招标采购方式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谈判、询比、竞价、单一来源采购及集团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规范系统内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除本办法明确作出规定的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适用、执行、管理、程序要求等另行制定办法规定第三十一条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一)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二)使用国际zu织或者外国zheng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ZU织dai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四)前三项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法律法规对上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变更的,依照变更后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依法必须采取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采购管理事权划分,经公司履行程序后,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三十三条除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采购项目,系统内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自愿采取招标的形式实施采购第三十四条系统内单位生产经营期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下列标准的,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方式进行采购,规模标准以下的积极推行公开方式采购.工程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货物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包含单项年度采购预算)在1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公开方式采购,是指采购人以采购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潜在供应商参与采购项目的方式(含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集中采购供应商库且面向库内全体供应商的采购),以及采取事前公示的单一来源采购第三十五条规模标准以下的上述采购事项所适用的非公开采购方式、执行、管理、决策程序要求等应由系统内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制度进行明确,强化采购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关制度报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公司总部部门作为采购需求人的采购品目,采购申请须经采购需求部门及采购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审核、审批后实施第三十六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由采购组织人根据采购工作安排,综合考虑采购需求、采购类别、实施时间等因素,对采购事项进行合理组包后确定第三十七条按照集团公司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有关信息,应通过国家法定信息公开渠道进行公开第三十八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进入地方公共交易平台进行采购的事项,相应采购过程资料应于采购工作完成后30日内,上传至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第三十九条在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填报采购计划的采购项目,达到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标准的采购项目(除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项目外)及未达到上述所列标准但自愿采取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原则上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组织人应与采购代理机构就采购代理服务依法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四十条集团采购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建立和管理集团公司的评标专家库采取招标方式选用评标专家时,应在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公司采购管理部统一组织建立和管理公司内部的评审专家库非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采购项目选用评审专家时,应在公司内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四十一条公司采购管理部统一建立公司采购标准文件体系,组织系统内各单位编制标准文件模板系统内各单位开展采购活动时应遵照使用第四十二条集中采购目录内已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采购品目,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外,可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在满足生产供应或运营的基础上,应优先选用竞争性强、透明度高的采购方式第四十三条纳入集中采购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事项,由采购需求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生产经营期的大宗物资采购,据实结算的单价合同可采取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方式,框架协议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第四十四条紧急采购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即可实施,采购实施单位应于采购工作完成后30日内,将采购事项全过程资料在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上补录第七章供应商管理第四十五条公司供应商管理通过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相应管理活动均须在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上完成第四十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对库内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分为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分别对应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第四十七条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外,系统内单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活动所选用的供应商,应在相应集中采购供应商库中选择第四十八条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外的供应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需求人按照公司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供应商管理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办法规定第八章监督与考核第四十九条公司采购管理部、公司审计法务部、纪wei办公室可通过集团公司采购管理信息平台或地方平台对采购活动进行全流程在线监督,也可采取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第五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司采购管理部投诉或举报第五十一条公司制定采购管理专项考核办法,对系统内单位年度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考核,并将其纳入各单位经营情况绩效考核范畴第九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分级管理、分级操作、分级负责的机制,实现采购事权向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集中的目标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制定与本办法要求一致的管理制度,并按其公司章程履行制度批准程序第五条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二章用语释义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系统内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部门,公司所属分公司、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不包括作为贸易商通过买卖商品获取盈利的进货购买行为所称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是指系统内单位投资建设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的采购行为所称生产经营期采购,是指除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系统内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采购行为,包括系统内单位因承揽工程项目发生的采购行为第八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等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产品、设备、配件及工具等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物流、劳务、咨询、顾问、研究、评估、评价、保险、审计、信息化服务等第九条本办法所称采购事权,是指系统内单位对采购有关事项的审批权,包括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所称采购管理事权,是指对采购管理体系建设方案、采购管理体系运行绩效考评、制度、标准、范本文件、采购计划、采购方式、采购结果、供应商准入及考核结果、境外采购等管理事项的审批权所称采购操作事权,是指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专家抽取、投诉处理、采购结果公示及公告等操作事项的审批权第十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由集团公司和公司进行集中采购管理和集中采购操作的行为过程所称集中采购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和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的行为过程所称集中采购操作,是指由集团公司和公司作为采购组织人实施具体采购的行为过程所称集中采购标准,是指纳入集中采购管理范围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限额标准所称集中采购目录,是指纳入集中采购操作范围的工程、货物及服务具体品目构成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人,是指系统内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所称采购组织人,是指系统内具有相应采购权限、组织采购操作实施的单位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需求人提供工程、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从事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机构所称评标(审)专家,是指符合一定条件和要求,能够在采购活动中对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进行独立审查或评审的专业人员所称采购监督人,是指公司采购监督部门审计法务部委派的对采购操作过程进行监督的人员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计划,是指对可能发生的采购活动所做的预见性安排和部署所称采购需求计划,是指由系统内单位提出的、未经最终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所称采购执行计划,是指最终审核通过的、满足规定条件后可以实施的采购计划所称采购预备计划,是指尚不满足规定条件但确需提前进行预见性安排和部署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计划第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紧急采购是指遇到故障处理、事故抢修、抗灾抢险、涉诉法律纠纷等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时,为避免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应急采购第三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十四条公司采购管理的机构设置,遵循核心权力分置、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按照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操作管理和采购监督管理进行分离并归口至对应部门行使管理职能公司各级采购需求管理部门对需求发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管理,各级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方式选择和采购操作过程的合规性进行管理,各级采购监督部门对采购操作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第十五条公司设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一)领导公司的采购管理工作;
(二)审议公司采购组织管理方案和采购管理制度;
(三)审议公司集中采购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
(四)其它重大采购管理事项的管理;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管理部第十六条公司采购管理部是公司采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编制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二)组织编制公司集中采购标准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
(三)负责公司所管理的二级集中采购目录所涉供应商准入和集中采购操作工作;
(四)组织公司供应商体系建设、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建立与维护,负责库内供应商的管理;
(五)组织公司评标(审)专家库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六)组织编制公司采购管理通用标准文本;
(七)负责公司采购数据的收集、统计与分析;
(八)负责公司采购组织管理方案审核,境外采购制度文件或工作方案的备案管理;
(九)组织公司系统内单位采购管理工作的年度绩效考核;
(十)指导、监督、检查公司系统内单位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和建议;
(十一)组织填报、审核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采购计划;
(十二)负责公司集中采购标准以上的集中采购管理;
(十三)其它需要管理和组织协调的采购管理事项;
(十四)承接公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各部门除按照专业管理分工承担合同管理、付款管理、风险管理、全流程监督等管理职责外,采购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在采购管理部的统一组织下,完成本部门的采购计划填报与审批工作,完成本部门所管理的二级集中采购目录所涉供应商准入工作,完成本部门所管理的二级集中采购目录所涉集中采购操作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涉及采购事项的合同签订、采购验收、结算付款等工作第四章集中采购权限第十八条集团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标准明确集中采购与自行采购的权责界限;通过两级集中采购目录明确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与公司集中采购的权责界限公司的集中采购管理和集中采购操作,按照责权对应的原则,由集团公司通过审批公司集中采购标准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授权公司行使采购事权第十九条公司集中采购标准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年度为单位实行动态调整第二十条公司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集中采购率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公司集中采购标准,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目录分为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一级集中采购目录由集团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发布执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由公司组织编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发布执行第二十二条纳入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采购事项,由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第二十三条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品目,由集团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品目,由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第二十四条公司总部部门作为采购需求人的采购品目,由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和采购操作事权第二十五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各级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作为采购需求人的采购品目,按照以下集中采购权限规定执行
(一)达到公司集中采购标准但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品目,由公司行使采购管理事权及采购操作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