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临床用血计划管理制度I目的持续提高输血质量,保障输血安全II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III制度
一、制定申请用血计划,与指定供血单位签订供血协议根据全院发展制定全年用血计划并上报采供血机构,每天根据临床申请计划上报供血机构并可根据临床用血情况,及时与采供血机构沟通,随时补充调配,以维持一定的库血量,确保24小时临床供血,特别是应急用血每天库存血量至少是全月用血总量的1/4〜1/5(采供血机构不能及时提供等情况除外),血型按A、B、
0、AB大约3:3:3:1比例贮存A型、B型、0型红细胞血液储备量为各30个单位,AB红细胞血液储备量为各10个单位A型、B型、O型血浆储备量为各30000毫升,AB血浆储备量为各10000毫升
二、血液库存预警方案根据临床用血情况,以及紧急用血时对血液制品的选择性医院对输血科的血液库存储备制定了明确标准,当库存低于以下标准时,启动二级预警方案程序:
(一)A型、B型、0型红细胞血液储备量为各10个单位,AB红细胞血液储备量4个单位
(二)A型、B型、O型血浆储备量为各10000毫升AB血浆储备量为2000毫升
三、用血储备计划具体措施
(一)当血液储备低于以上预警标准时及时补充血库储存如要用血要经医务部审批
(二)输血科每月对临床科室用血申请单进行统计分析,当用血申请单发生偏型时通知医务部,以便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临床用血来源充足
四、血液库存量应能24小时为临床提供供血服务
五、建立应急用血的后勤(通信、人员、交通)保障
六、建立特殊用血(如稀有血型)应急协调机制,确保急诊抢救用血IV参考依据.《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2012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
(2000)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