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临时车辆借用协议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借用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车辆借用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类型型号颜色发动机号,车架号原车牌照号行驶证号的机动车于年—月一日借用给乙方借用一天
二、由乙方承担当天的油费、过桥费等一切借用该车辆所产生的费用
三、乙方借用中所发生的一切交通违章、罚款、事故等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借用中造成甲方车辆破损,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乙方借用完毕,应于一年—月—日将该车辆归还与甲方,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六、乙方应当保证其具备驾驶借用车辆资格和依法使用所借车辆
七、甲方对乙方借用该车辆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乙方在借用车辆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
九、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