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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听课、评课制度听课、评课是互相学习,共同研究的重要形式,全体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听课、评课活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出本校教师听课、评课制度每位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各级各类听课、评课活动从听课评课活动中学习新课程理念,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素质同时也作为我校对教师教研能力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其质量将直接与个人教研工作考核等级相挂钩具体要求
(一)随堂听课
1、每周,校长室、教导处成员随堂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不少于40节
2、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各级学科带头人每两周不少于1节
3、教师相互间随堂听课每两周不少于1节,一学期不少于10节(建议多进行一些跨学科、跨年段的听课活动此规定列入学期教师考核条例中)
4、每位教师都有听课的责任和接受听课的义务,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他人听课(每次听课后,要填写《随堂听课记录表》,做到当天听课,当天反馈学期结束交教导处)
(二)常规听课
1、根据教导处及本组活动计划执行
2、听课过程中认真记载,听课笔记本上的记载要认真、详细,并进行评析
(三)外出听课活动
1、根据教导处的外出听课活动安排,积极参加外出听课学习活动,严格遵守听课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听课活动安排,严守听课纪律,认真记载,细致评析
2、回校后汇报主要的听课情况以及个人的收获与思考写好自己参加活动后的体会与反思(不少于1000字),并及时在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与其他教师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