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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公司(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公司运作
1、在合作期内,公司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往来上,公司所有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2、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三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其权限是a)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b)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c)新产品的引进;d)重大的促销活动;e)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f)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g)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h)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i)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f)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a)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b)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c)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d)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3、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4、公司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两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公司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5、公司今后如需增资,需由甲乙双方同意并一起协商,一起签订协议、为了消除甲乙双方的后顾之忧,加入股份后月内,如甲乙任何方要求退股,将同意,并在天之内退还(或不推)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时间内双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时间后,如有任何一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6、作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公司的返聘人员,公司每月应付工资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第一年度产生的利润,各股东不可以分红,留存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3、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a)需承认本合同;b)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0)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a)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b)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c)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d)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e)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第七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同类型业务的合伙
3、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共同决议除名第八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a)公司期届满;b)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0)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d)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e)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a)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b)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c)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所留公司股东签名盖章公司股东签名盖章公司股东签名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