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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金借款合同贷款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借款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担保人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贷款种类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第三条借款用途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0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还款资金来源.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账户内扣收贷款本息第八条违约责任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账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一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第九条其他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0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贷款方代表人签字借款方代表人签字保证方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