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工程安全监督书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及委托书)
2、工程基本建设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复印件)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勘察单位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7、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文件(复印件)到体
8、参建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含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
9、通过审批的建设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方案临理址
10、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及名单(复印件)
11、施工图纸(电子版或光盘)办理质・监督手续的补充说明
1、审核所有复印件材料的原件
2、所提交的复印件1-5项、7项,建设单位应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应加盖其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量责任承诺书》必执业证复印件应加盖其单位公章;承诺人签字应本人签写,且不得复印
5、项目经理及五大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名单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