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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收购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收购合作协议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经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讨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就甲方收购乙方股份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签订了本《收购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合作目的(-)甲方将收购乙方(下称股权)股份,同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日常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更深入、更广泛的合作
(二)为了保障甲方获得收购股份的权益,乙方同意对甲方进行信息披露,并在收购股份完成后以任何形式不揭示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
二、股份收购程序及规定(-)甲方按照言出必行”的原则收购乙方%的股份
(二)甲方收购乙方股份的价格双方约定为华币,乙方应对收购价款志愿者出具全额收据,并在收到全部收购款后发证甲方应于收购完成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全部收购款
(三)收购完成之前,乙方合法股东不得将其股份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或者同意第三方购买或让渡其份额,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股东不得进行合同有效且要素在其转移期间发生且其有权在转移时交换的重大事宜
(四)乙方承诺,其合法股东应尽快协助甲方完成股份转让手续
三、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共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详细的合作事项,并在协议中将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
(二)甲乙双方另可协商在本协议之外,一并行使股份收购合同中的权利
四、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和相关文件及其他信息进行绝对保密,并将保密承诺书签署后才能查看相关资料
(二)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或在股份收购业务实施中,甲乙双方应逐步向股东、员工、债权人、储备用户及公共利益相关方公布相应信息,并应在收购完成后向监管机构提交资料
(三)除非经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须决策内涵的任何部分披露或向其他人公开
五、不可抗力在条款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情况,则甲乙双方应基于平等、互相信任和友好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协商解决
六、争议的处理(-)任何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合同争议应提交供双方在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三)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
七、其他事项(-)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部分条款被认为是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其余条款不应受影响,并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执行
(二)如果在本协议条款实施过程中,甲方或乙方的股东、股东大会或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纠纷与本协议条款产生冲突,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