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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服装代加工合同服装委托加工合同服装代加工合同甲方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乙方公司(以下简称加工方)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鉴于
1、委托方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销售本产品的实力;
2、加工方拥有较为专业的加工技术和生产能力;
3、希望委托方和加工方双方在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开展生产加工业务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订立以下代加工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委托方向加工方委托生产一定数量、款式、型号、颜色等的服装成品,并要求加工方按委托方所需制作的标准进行生产双方确定的生产周期为天/次.本合同涉及到的成品由委托方提供或在本合同签订后另行确定.加工方必须根据本合同规定和委托方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严密的质量控制确保成品的质量符合委托方的要求,并对所生产的成品与样品不符或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二、价格和结算方式.双方共同商定,按照合同规定的生产数量和标准,加工方要按照约定的价格制作成品委托方将按照生产数量和约定价格向加工方支付代加工费用.代加工费用结算期限为委托方确认货物到货之日起天,委托方将在约定时间内向加工方支付代加工费用.代加工费用的付款方式另议
三、生产周期和交付时间.本合同确定的生产周期为天/次,双方共同商定交货时间为年—月—日.如加工方无法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则应事先征得委托方的同意并按照双方商定的方式延期,逾期逐日支付滞纳金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加工方将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成品的质量符合要求.委托方在成品到货后需及时对所收到的货物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或与合同不符合的货物,应及时通知加工方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量书面意见如由于加工方原因而导致的问题,加工方应承担责任并及时补偿损失.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交付之日起个月在此期限内,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应由加工方负责质量保证期过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委托方应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成品
五、保密协议.双方应将本合同的内容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得到对方明确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双方应负责保管本合同签订后交换的图纸、技术资料、样品等文件资料,并不得将此类文件资料借给或交给与本合同事宜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员或企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将原件或副本退还对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保存
六、合同修订和终止.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附加条款、补充协议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如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则本合同无须承担责任.合同期满前,双方任何一方如果需要终止该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各方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尽可能缓解交接期间的影响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盖章后即生效,正本一式口份,双方各持口份,合同有效期为从签约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生产完成之日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