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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店股份合作协议书餐饮店股份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第一条合伙宗旨秉承开诚布公、公平公正、诚信共担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坐落于号的餐饮店,主要营业范围包括早点、各类快餐、酒水饮品等第三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双方各以总出资额
(二)双方合伙的出资前期初定装修、设备款¥元(大写)必须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首年房租双方各元须于年月日前向交纳,以后的房租双方各自于每年的月日前向交纳(或由餐饮店支出)
(三)前期合伙出资(不含铺面租金)共计¥元(大写)合伙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四)合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共一年;如期限届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延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时间—年—月—日乙方时间—年—月—日丙方时间一年—月—日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餐饮业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诚信、互惠、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三鑫源经营场所位于:金阳新区野鸭乡新寨村八组法人毛鹿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甲方以一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以_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100000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以_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2011—年」1_月_20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o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按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以下是“最新餐饮合作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火锅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第一条合伙宗旨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西餐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西餐点,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名称及经营地点合伙经营的西餐点名字为帕尼尼经营场所位于:,面积: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为意式简餐,范围还包括酒类销售等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姓名)以方式出资,¥元,占出资总额%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元,占出资总额%丙方(姓名)以方式出资,¥元,占出资总额%.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由甲乙丙方选出参与经营者,共同决定其岗位工资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按双方各50%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按双方各150%比例承担
(三)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视企业经营规模扩大,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接纳新的入伙人,但须重新签订入伙协议
(二)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提前90日通知另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2、合伙人因个人行为导致被公安机关拘捕或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当然退伙
3、合伙人有营私舞弊、损害合伙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可以将其除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双方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另一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入伙协议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①以负责人名义签订铺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及其它有关证照事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二)退伙.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餐饮合伙人协议书餐饮合伙人协议书范文篇一甲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址;乙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址;丙方,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住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特色烤猪蹄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猪小强特色烤猪蹄暂定名经营场所位于闵行区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经营项目主要为熟制猪肉食品,范围包括食品、点心、自制饮料等第四条合作期限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甲方以.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乙方以人民币一元人民币大写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丙方以人民币一元(人民币大写)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各合作人的出资,于一年月一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七条合作人间分工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㈠入资.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合作期限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销;.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2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双方都有表决权
(二)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以双方各50%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三)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九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或者经另一方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
②合伙期未满,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1.合伙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全体合作人签章处甲方丙方签约时间一年—月一日乙方餐饮合伙人协议书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中文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甲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丁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第九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金额汇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第六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第八章其他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丁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日期餐饮合伙人协议书篇三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企业名称:XX省XX市XX酒店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
1、餐馆经营面积平方米,位于;
2、娱乐业经营场地平方米,位于
3、其他o
4、合伙期限为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餐饮业、娱乐业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姓名陈X兵,性别年龄,住址O姓名李X君,性别,年龄,住址o姓名施XX性别,年龄,住址O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期限I、合伙人李X君、施XX分别以人民币和劳务出资参与陈X兵所经营的XXXX餐饮业及娱乐业;
2、合伙人李X君和施XX分别出资人民币肆万元,该出资作为李X君和施XX参与经营的押金于本协议签订后一年之内交付陈X兵;
3、合伙终止后,若李X君和施XX任何一人不愿再继续参与合伙陈X兵自愿返还李X君、施XX各自交付的押金人民币肆万元,但该款不计利息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共4页
1、盈余分配合伙企业盈余按陈X兵占50%、李X君占25%、施XX占25%的比例分配及承担
2、债务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全体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本协议所载明的全体合伙人均可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企业日常管理,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①、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②、日常事务管理;
③、支付合伙企业债务;
④、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⑤、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所执行事务行使询问及监督权利,并有权提出异议,在提出异议后,被执行事务应当立即暂停,并经全体合伙人表决后决定是否执行该事务;
4、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⑦、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⑧、合伙企业歇业
5、全体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企业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共4页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办法进行表决
七、禁止行为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八、入伙、退伙
1、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②、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③、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2、退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九、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的事由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C
2、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①、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②、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③、实物资产归合伙人陈X兵所有;
④、陈X兵于终止事由出现后一个月内分别返还李X君及施XX押金人民币肆万元;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伙人签章、、签订日期、、签订地点餐饮合伙人协议书范文篇四合伙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另一方追偿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另一方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O(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年,自年一月—日起,至年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合伙人(姓名)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盈余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O.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合伙人合伙人年月日时间乙方时间(附租赁协议、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等)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吾茶楼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定义
2、餐饮店的地址为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正式名称为,负责人为甲方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第三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元,占出资总额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
500000.00元,占出资总额10%;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
2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出资占出资总额5%(该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第四条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第七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L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第九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第十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