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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噪音管理控制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值2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2第四章噪声监测4第五章检查与考核6第六章附则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的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以防止噪声对施工作业人员身体,特别是听力伤害和施工现场周围社区居民及相关机构的影响,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与《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共同执行,互为补充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建设各施工现场的噪声控制和管理;各工区依据本办法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噪音控制管理办法第二章施工场界噪声控制限值第三条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o测量条件时,可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第五条深圳市允许施工的时间段为71400〜2300;不允许施工的时间段为1200〜
1400、2300-7000第六条当由于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原因,必须连续作业或进行夜间施工时,项目经理部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前24小时通报社区居民等相关方,争取得到社区及相关方的认可和谅解第三章噪声控制措施第七条土石方施工前,施工场界围墙应全部建设完毕所选施工机械应符合环保标准,操作人员需经过环境教育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装载机装载量,严禁超负荷运转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缩短维修保养周期,确保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第八条在正常使用下,易产生噪声超限的加工机械如、冲击钻机、旋挖钻机、搅拌机、电锯、电刨等,采取封闭的原则控制噪声的扩散封闭材料应选择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其几何尺寸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在有噪声的封闭作业环境下,要为操作工人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对讲机、耳麦等第九条车辆噪声采取保持技术状态完好和适当减低速度的方法进行控制第十条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修理作业塔吊指挥哨音、硅剔凿施工过程等,这些施工过程噪音的产生多数为人为因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通过对全体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培养环境观念,树立正确的环境意识,减少环境噪声污染,使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对噪音影响予以控制模板、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上下左右有人传递;钢模板、钢管修理时,禁止用大锤敲打;使用电锯锯木板时,应及时在锯片上刷油,且模板、锯片送速不能过快第十一条在噪声敏感区域均需选用低频振捣棒振捣棒使用完毕后,及时清理干净,保养好;振捣跄时,禁止振钢筋或钢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振捣碎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关,防止振捣棒空转第十二条因施工条件限制,舲泵必须设在场界外的应做到封闭处理,将固定泵围起来;自有硅泵要加强维修保养,租赁舲泵要选择设备状态良好的泵车;加强对硅泵、舲罐车操作人员的培训及责任心教育,保证於泵、罐车平稳运行第十三条在高考期间和高考前半个月内,以及深圳市重大活动期间,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制,制订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认真有效的控制施工噪音的问题第十五条夜间施工确因噪声影响,有群众干扰施工应出面劝解,不得与群众发生冲突,当劝解无效,可请当地居委会干部或环保执法部门出面协调第十六条加强宣传解释,并印制联系卡,对施工周边影响的相关住户、单位进行走访,确保沟通到位,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第十七条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施工的项目,必须第一时间向项目部调度进行汇报第四章噪声监测第十八条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必须配备相应的噪声测量仪器,在施工高峰期、噪声排放量较大时对现场的噪声进行测量,测量频率和时间各工区依据工区施工特点制定相关规定监测仪器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第十九条噪声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第二十条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的测量仪器示值偏差不得大于
0.5dB(A)否则测量结果无效第二十一条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第二十二条根据施工场地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位置和声源位置的布局,测点应设在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影响较大、距离较近的位置一般情况测点设在建筑施工场界外1m高度
1.2m以上的位置第二十三条.施工期间,测量连续20miri的等效声级夜间同时测量最大声级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示意图(场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场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间的距离、测点位置等)、噪声测量值、最大声级值(夜间时段)、背景噪声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等相关信息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五条各工区项目经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对噪声控制措施进行日常检查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各工区项目部施工现场噪声控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第二十七条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违法(昼间70dB夜间55dBGB12523-2011)列入项目部内部考核,各工区每季度施工场界噪声违法排放达到5次(以轨道办反馈清单为准)的,罚款3万元;超过5次的,每增加1次,处罚1万元第二十九条每个季度施工场界噪声违法排放次数(以轨道办反馈清单为准),作为一项指标,纳入项目部劳动竞赛考核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