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采购后发现不合格或有怀疑食品原材料(索证材料不齐的、感官质量不好,无合格标的,生产厂名,出产日期)立即退回供货商或生产厂家
2、食品原材料在储存中发现有霉变或超过保质期,应立即报后勤主管,销毁
3、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处理后应及时做好记录(产品名称、数量或重量,生产厂家,处理原因等)
4、对不合格食品原材料的处理过程,应有2人以上在场,并分别签署经手人,证明人姓名
5、食堂自身制作的产品,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参照本制度1至4点的规定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B-3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A1#住宅楼等H项)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