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实验室辐射安全基本知识1辐射的范畴辐射包括电磁波辐射和放射性辐射,因其具有高密度的能量,在实验室研究工作上具有很多用途,但其高能量的射线易造成对人体的伤害在高校实验室主要是放射性辐射对人体的伤害2放射性安全与防护放射性的危害放射源并不可怕,对放射源无端的恐惧是没有必要的,特别是那些己经采取了安全保护措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对人体是基本没有危害的放射源发射出来的射线具有一定的能量,它可以破坏细胞组织,从而对人体造成伤害国际原子能机构根据放射源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程度,将之分为I〜V类五类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条规定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当人体收到大量射线照射时,可能会产生诸如头量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机体损伤甚至死亡;当人体只收到少量射线照射并处于安全水平时,一般不会产生不适症状,身体也不会受到伤害放射性的防护
(1)管理安全
①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遵照执行;
②学校从事与放射性同位素、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在职职工或学校在读研究生,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且在岗期间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③放射工作人员须参加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④临时或短期参加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从事放射性工作前要经过必要的、规范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⑤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必须在经批准的辐射工作场所(核农楼)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未经批准的非辐射工作场所使用;
⑥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索的设备、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储源室必须符合防护屏蔽设计要求,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醒目的“电离辐射”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⑦放射性同位素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并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环保局的要求,购买放射性同位素必须严格执行转让与备案制度,由实验室管理处向环保部门按程序报送许可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购买使用
⑧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台帐管理和日常领用登记制度,定期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全面的核对和盘查,要做到账物相符;
⑨放射性废源、废弃物和度射线装置应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做好分类和记录,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数量、活度、购置日期、状态(气态、液态、固态)、物理和化学性质(可燃性、不可燃性)等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必须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⑩一旦发生事故(放射源盗、丢失、严重污染、超剂量照射或射线伤害事故等),必须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等级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同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和保卫处报告,由学校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向当地公安、环保、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放射性防护指施
①在实验中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在满足实验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
②实验时,力求迅速、熟练,尽量减少被射的时间,应尽可能利用各种夹具、机械手来操作,以便远离辐射源,减少被辐射剂量,同时应设置隔离屏障;
③实验时必须戴好专用的防护手套、口罩,穿工作服实验完毕,立即洗手或洗澡禁止在实验室内吃、喝或抽烟;
④实验室应保持高度清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过程中煮沸、烘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柜中进行,粉末物质应在手套箱中进行处理;
⑤戴个人辐射剂量计,以便知道当天的接受剂量和累积剂量,以便将其控制在安全水平以下
(3)放射性防护手段
①距离防护距离放射源越远接触的射线就越少,受到的伤害也越小
②屏蔽防护选取适当的屏蔽材料(如混凝土、铁或铅等)做成屏蔽体遮挡放射源发出的射线;
③时间防护尽可能减少与放射源的接触时间在实际工作中,通常将某他三种防护手段组合应用;
④器材防护为防止放射性物质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开放性液源应在通风柜内操作;粉末态源应在手套箱内操作操作者应佩戴口罩、手套、目镜、穿防护服等保护用品3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置
①放射性废弃物必须分类收集、分类处置;
②禁止将放射性废克物与其他废弃物混存,严禁将放射废液倒入下水道,严禁随意充置放射废物(源);
③所有收储包装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辐射标识和文字说明,防漏、防水;
④放射性废物库需配备有不锈钢固体废物桶及塑料废液桶放射性废物(源),须定期按正常途径和渠道,向环保部门提交短寿命废物清洁解控及长寿命废物送贮申请,并在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监管下处置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