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5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煤电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管理第五十六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委托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负责实施第五十七条按招标权限应由北方公司组织招标的项目,因特殊情况由公司组织招标的,公司应上报文件请示北方公司,经北方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第五十八条工程项目招标,为了控制造价,一般应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第五十九条公开招标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可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或资格后审方式第六十条资格审查应严格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不得增加、减少审查内容或改变审查标准和方法第六十一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查
一、招标公司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组织编制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技术要求(规范)、报价要求等内容应当表述完整、清晰,含义明确,用词严谨、无歧义,最大限度地减少误解和可能产生的争议;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应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既要考虑选到好的产品质量,又要合法、合规,并保证有足够的竞争性不得限定或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来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约定的招标范围必须以表格形式列出详细的清单
四、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潜在投标人公开,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标准应公正、公平,不能对某些投标人有倾向性,更不能“量体裁衣评标标准和办法还要合理、科学、可操作,对各项评标因素应有明确评分细则,减少专家主观因素
五、招标文件须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项目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六、招标文件须确定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制定后,招标公司应当组织评审专家组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审核意见经评审专家组全部成员签字,随采购资料及时归档第六十二条招标公告的发布和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招标公司应通过国家、地方政府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公告期不得少于5日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内容应当一致
三、招标人(招标公司)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第六十三条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一、招标公司负责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二、招标公司可视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组织全部潜在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答疑内容应以书面形式向全部潜在投标人说明招标公司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第六十四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二、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十五条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二、开标由招标公司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公司监督部门派人担任监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会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招标
四、开标时,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和内容须记录完整,开标记录表经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并经监标人审核签字后存档备查第六十六条组建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成员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专业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二、一般招标项目的专家成员应当从招标公司的评标专家库相关专业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对于特殊招标项目,由于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保证胜任的,经招标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可直接聘请有经验的专家
三、监督部门应当对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的抽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督第六十七条评标
一、招标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封闭的情况下进行,招标人不得采取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等方式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二、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签署公正廉洁评标承诺保证书
三、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四、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质量、业绩、信誉等进行评审,按百分制独立打分,然后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完成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标准和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除特殊情况需要投标人到现场当面答疑外,招标公司应尽可能采取电子版方式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七、评标标准和办法
(一)物资招标评标标准和办法执行北方公司颁发的《货物招标评标标准和办法》([2014)120号)
(二)工程(包括服务、信息项目)招标评标标准和办法执行公司颁发的《工程招标评标标准和办法》([2015)1号)
(三)对于特殊招标项目,可根据其具体情况修改技术、商务、价格评分权重,但价格分不得低于30分,技术分不得高于60分
八、技术评标标准应根据具体招标项目特性相应设置评审内容和分值,不能千篇一律对待每一个招标项目第六十八条定标、中标公示
一、招标人必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司应当自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侯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无异议,招标公司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第六十九条合同的签订
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招标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正式合同前,合同草本必须通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联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