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
一、基本情况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规定(试行)》(环办土壤[2018)41号)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技术评估指南(试行)》(环办土壤[2017]1953号)文件要求,对潮安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政策制度建设、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估
二、评估结论和意见建议
(一)评估结论潮安区委、潮安区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府[2017]40号)为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将辖区内的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确定为重点监管企业我区切实加强农药化肥监督管理,制订了《潮州市潮安区农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指导经营者和使用者科学、安全使用农药化肥,确保达到安全、高效用药用肥的要求规范农药化肥市场,严格农药许可的审核发放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向农药化肥使用者宣传农药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农药减量增效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新技术,落实农药使用者的安全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逐步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推动产业向绿色发展我区严格按照《土十条》《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1、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一是持续推进土壤详查工作继续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二是加快推进相关部门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强化污染源管控,源头减少污染,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四是强化源头监管配合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管理,同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要自行进行土壤环境监测
2、加大执法力度,分区域分片区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固废危废、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3.开展土壤环境宣传教育,通过传统渠道和新型信息渠道多途径强化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理论和实践知识提升宣传实效,夯实工作推进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