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汽车用品销售合同汽车用品销售合同甲方(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乙方(个人/公司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传真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履行各自所承诺的义务
一、合同标的本合同所涉及的汽车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汽车轮胎、汽车机油、汽车玻璃、汽车蓄电池、汽车刹车片等
二、合同价格甲乙双方约定本次交易的汽车用品价格如下(具体产品名称)单价元/(个/件/辆等)数量总价元(具体产品名称)单价元/(个/件/辆等)数量总价元(如果有多个产品,可参照以上方式列明)合计元(大写)以上价格为含税价,税率为%o
三、合同交货期甲方将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将所订购的汽车用品送至乙方所指定的地址并提供销售单据
四、质量保证期汽车用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个月若在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承担售后维修或更换,不另行收费
五、支付方式乙方应在汽车用品送达后天内付款,付款方式为0
六、违约责任.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时间送达汽车用品,经乙方要求后仍未履行,乙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果发现汽车用品存在质量问题而影响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退换货处理,如对甲方的特殊要求,双方协商处理.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能及时付款,应按延迟付款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七、知识产权甲方保证其所经营的产品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有相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
八、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应提前与对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经过合同书面变更协议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解除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书面确认后,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双方均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且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超过合同价款的30%守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承担因解除合同一切必要费用以上是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双方在确认签字后生效,并各保留一份正本甲方签章(盖章)日期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