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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通用版股权代持协议书股权代持协议甲方(出资人/原股东)乙方(股权代持人)鉴于.甲方作为原股东持有(下称股权)公司的股份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甲方希望寻找一个有经验的股权代持人代持该股权,以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与股权的更好价值实现.乙方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和股权代持经验,并可以提供专业、高效的代持服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股权出售甲方同意将公司股权出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双方商定股权出售总价为元,乙方将在日(本协议签署后7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出售总价股权转让手续及税费由乙方负责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该股权的任何所有权,权利或利益并同意将其全部转让给乙方第二条股权代持乙方同意代表甲方管理股权,并在收到甲方书面指令时进行操作,维护甲方权益乙方在代持管理期间,应当保证甲方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行为在代持管理期间,乙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要求行使股权享有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和监督权等甲方应当在收到股东会议通知后,提前书面告知乙方其对会议议程的意见,并说明其在会议上对每个议案的投票意见,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表决甲方应当对代持期间所产生的股权收益进行确认和纳税,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若甲方有专门要求,乙方亦应协助甲方进行有关股权的投资策略与决策,但乙方不应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前将其股票出售或移转第三条代持期限此次股权代持期限共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到期时自动解除甲方可以根据需要,与乙方协商确定代持期限第四条协议违约及解除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未能履行或部分履行其义务,则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并赔偿给另一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若因协议所约定的代持事项不能履行,则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尽力协商解决同时,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原因,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应互相体谅并协商解决第五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第六条其他条款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