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通用版代持协议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以下称为协议各方)共同订立代持方(委托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代持人(代持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代持人)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电话)鉴于.委托人拥有指定股份(以下简称“股份),属于(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普通股、优先股)股份,股份的登记人为代持人;.为确保股份的登记和管理,委托人将委托代持人代为持有股份,代持人应尽到代管股份的义务本协议约定如下:第一条代持事宜.委托人将(数量)股(或相应的比例或其他描述)公司的股份委托代持人代为持有.代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股份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发起、参加股东会议并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行使股权,接受股息和权益等管理股份的工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自行处理代持的股份,除非与代持人协商一致经代持人同意.代持人不得未经委托人事先同意将股份出售或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第二条代持人的义务L代持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将委托人需要收到的公司通知、股东会议通知、股息和权益等有关材料转交给委托人.代持人应当向委托人汇报股份的情况,包括股份的数量、所占比例、行情走势等.代持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代持人应当保管委托人的股份证书及其他股份资料,以确保股份的安全和完整性第三条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应当保证所委托的股份是合法的、无争议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委托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代持人的报酬.委托人应当认真履行作为股东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以确保代持股份的权益实现第四条费用代持人代持股份的期间,委托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代持报酬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第五条期限和解除.本协议自(起始日期)起生效,有效期为(有效期),届时自动终止.任何一方有权在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的情况下,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解除后,代持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将股份移交给委托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股权代持人第六条其他.本协议不得转让,除非经协议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仅适用于协议各方之间的关系,不得影响第三方的权益.本协议应当受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本协议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以下空白)委托人(签字/盖章)代持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