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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
三、岗位设置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3)任期内主持完成1项以上市科技局验收的科研项目,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4)任期内荣获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须与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关);
(5)聘任中级满六年,且工作业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任职资格
4、初级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应在十二级岗位任职并聘任初级(师)满五年以上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初级(师)任职资格
5、如申请竞聘时符合上一级岗位某一任职条件视为符合本级岗位任职条件
6、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
[2020]23号)文件精神,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享受绿色通道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组织机构
(一)医院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医院岗位设置、聘用和考核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实施
(二)医院成立岗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岗位评审工作
五、岗位聘任实施程序
(一)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医院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公布《X市人民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三)申请应聘个人填写《X市人民医院岗位等级聘任申请表》,向人事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四)考核评议岗位评定委员会依据各级岗位聘用条件,对超过岗位职数的岗位组织竞聘上岗,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的岗位人选
(五)拟聘用结果经院管委会、集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按程序报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由医院聘用
(七)签约上岗聘用的人员与医院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聘用合同与考核
(一)医院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二)医院对不同类别的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年度具体的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工作的完成情况,聘期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调整、续聘、奖惩等的依据
七、聘期、续聘、终止及解聘
(一)聘期一般为三至五年
(二)岗位实行动态管理,聘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及上岗条件重新聘用,包括续聘、高聘、低聘及解聘等,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医院相关文件规定续签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出现聘用合同所约定终止事项的;
2、受聘人退休、死亡的;
3、出现其他应终止聘用合同事项的
(四)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
6、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的
八、监督机制医院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严禁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应聘者在公示期内有权对岗位聘用工作、组织的决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申诉
(二)任何投诉或申诉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申诉受理部门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密,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得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投诉人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经查实属于有意诬告者,将严肃处理
九、其他
(一)本方案年限截止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二)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三)非在编人员参照执行
(四)本方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时,按新的规定执行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人事科负责解释X医院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范文
(3)为认真做好我院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工作,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现有人力资源的作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区卫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由区人社局、卫生局批复的本院按工种和职级所设置的系列岗位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其中,管理岗位只设科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正高二至四级,副高五至七级,中级八至十级,初级十一级至十三级工勤技能岗位设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和学徒工岗位根据医院技术和管理特点,岗位体系也包括按需设置的院级领导、中层负责人、班组长等各级兼职负责人岗位兼职负责人岗位的聘用及管理执行其他有关规定系列岗位首次聘任中院级领导执行“双肩挑”政策,不占职数指标
二、实施对象和原则本办法的实施对象包括本院在册的在编入员、编外引进人员以及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聘任原则是坚持在岗设方案批准职数内聘任的原则,坚持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和必须具备岗位任职基本条件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能资兼顾、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竞聘上岗的原则
三、岗位聘任条件
(一)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应按照鄂办发
[2008]1号文件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卫生厅制定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五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x市市管以上专家或“x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
二、三层次人选、“x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大成就,业内公认,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的人员
(三)专业技术六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X市市管专家或“X市中青年人才培养工程”第
二、三层次人选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就,为促进全区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市局管拔尖人才,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的人员
(四)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x区区、局管拔尖人才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工作尽职尽责、积极奉献,获得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或先进工作者光荣称号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在本行业取得较大成绩,业内公认,为促进全区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贡献,创造出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是局管卫生专业技术骨干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4、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均合格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除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区卫生局及以上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并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合格并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七)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是职称资格等级起点岗位,除具备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年度考核合格、继续教育达标、120轮转时间达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等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必须具备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工勤岗位的晋级聘用必须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九)其它条件医院在其他管理规定和管理过程中,对岗位聘用有如“一票否决”和延期聘用等要求的,从其规定
四、岗位聘任办法
(一)资格准入我院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技能人员实行资格准入管理,资格准入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二)首次聘用本方案实施时的岗位聘用为首次聘用首次聘用按照区人社局的有关政策要求,实行在册在岗人员全员对应入轨
(三)常规聘用在首次聘用后医院每年根据岗位职数调整和人员变动进行的岗位聘用为常规聘用常规聘用每年分两批进行一是新进人员从上班之日聘用,二是空余岗位新聘(晋级聘用)每年在12月份进行一次集中聘用
(四)竞聘上岗岗位聘用出现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数大于岗位职数时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采取百分制量化评价、择优聘用办法百分制量化评价标准见附表按百分制量化评价标准计分后,若再出现分数相等时,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按其它要素排名申报职称评审当报名人数大于指标数时,需要用竞争性办法确定上报人员时,也采用上述计分办法筛选确定报名人员
(五)聘任程序新进人员进院工作时直接聘用竞聘人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1、报名医院公布聘用岗位和相关任职条件,需要专题选聘的岗位公布竞选方案应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名
2、审核人事科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必要时进行量化评价,向院办公会提交拟聘人员名单
3、公示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7天
4、报批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区卫生局、人社局核准认定,登记备案
5、聘用依据人事行政部门认定通知书,医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已签定合同调整岗位的变更合同内容并书面签字
6、起薪按有关政策规定,对被聘人员从聘用的下月起办理工资审批手续,兑现岗位工资
五、考核与管理我院所有系列岗位统一归口人事科管理,严禁先用后聘,无岗超岗用人和空岗领薪医院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待聘待岗和恢复上岗执行医院有关管理规定
六、本规定从20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办公会决定X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实施方案范文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聘任范围及周期
1、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含编外人员)
2、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医技、护理等卫技系列,以及卫管、财会、经济、工程、审计、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3、聘任管理范围包括首聘、续聘以及聘期管理
4、岗位聘任二年为一周期,实行有限期的聘任第三条聘任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按需设岗、竞争择优”的原贝L建立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竞聘上岗,择优聘任
2、科室现有高、中级人员已经超过岗位设置数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整、低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设岗要求
3、在聘期内取得职称的人员只有在部门和科室有空岗时方可聘任;科室没有空余岗位的,等一个聘任周期(二年)结束后,与原聘人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4、医院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及紧缺人才,在科室无空岗的情况下由院部统筹协调进行聘任,但仅限于引进当年的一个聘期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组织管理,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提出具体考核意见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主任XX副主任XX成员XX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
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
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
二、
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
1.
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
五、
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
八、
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H
一、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医师系列岗位任职条件
1.二级至七级任职基本条件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医师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执行第三章聘任条件第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3、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目,取得规定学分;
5、符合《执业医师法》或《护士条例》的执业注册要求;
6、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7、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第六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者可优先聘任
1、参加援藏、援疆等工作合格人员;
2、医德医风考评优秀者;
3、荣获区、市级以上表彰者;
4、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者第七条缓聘与降聘
一、任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况者降低一个等级聘任或延缓聘任二年
1、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核有一次为不合格者;
2、不注重科室团结,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科室主任拒绝聘任者;
3、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4、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对医院声誉影响较大者;
5、在上级部门组织的考试中成绩不合格,对医院声誉影响较大者;
6、在工作中发生医疗或其它事故负主要以上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7、任一年度存在旷工3天以上者;
8、医院有明文规定降低聘任等级的其他情况者
二、任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况者延缓聘任一年
1、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核有一次为基本合格者;
2、病假(因公负伤、癌症患者除外)、事假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者;
3、不服从医院有关部门与科室安排,拒不参加援疆、援藏、下乡支农等上级政府或部门指令性任务者;在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公益活动、医疗保障等工作中不服从职能部门与科室安排者;
4、受到全院通报批评及警告处分者;
5、在工作中发生医疗或其它事故负次要责任者,或严重差错引发医疗纠纷,给医院、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者,以及被投诉到上级部门情节严重经查属实者;
6、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以及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如服务态度恶劣,索要、收受红包、回扣或统方经查实者;搭车开药、搭车检查;推诿病人造成不良后果;私自向病人收费或其他违规收费未交公处理者;
7、医院有明文规定延缓聘任的其他情况者第四章聘任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1次,定为每年4月超过时间的,顺延到下一年受理第九条聘任程序
1、公布岗位情况和聘任条件;
2、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填写《X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交科室负责人,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聘任量化评分细则》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分后,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交相关主管部门;
3、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按科室由高分到低分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人事科;医务人员由医务科考核,护理人员由护理部考核,机关工作人员由人事科考核;
4、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名单;
5、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6、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医院统一下发聘任文件;
7、人事科办理聘任手续,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8、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聘用由于不涉及岗位限额问题,应聘人员在符合基本条件且未发生解聘、缓解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由人事科报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研究决定第十条聘期待遇
1、聘任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聘期待遇
2、聘期待遇自医院聘任文件下发时间的下一月起执行
3、聘期待遇只在聘期内享受,解聘后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4、聘期内因个人申请转岗从事非聘任专业岗位的,予以解聘,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第十一条聘期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解聘或续聘的依据聘期考核合格者,推荐晋升、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低聘或调整工作岗位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用以本方案为参考;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医院职称聘任实施方案范文
(5)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才保证医院科学有效的运行,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二章聘任范围及周期聘任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聘任周期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周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可重新聘任第三章组织管理为保证聘任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设立聘任委员会聘任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人事、科室负责人、职称评审专家等组成,聘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制定聘任工作的计划和方案;.组织聘任工作的实施;.审核聘任申请材料;.评定聘任人员的职称等级和薪酬待遇;.对聘任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第四章聘任条件.基本条件1具有医学、护理、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职称资格;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能够保守医疗机密;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优先聘任1在医院工作满5年以上,且在本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高级职称或其他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缓聘降聘对于聘任期间工作表现不佳、违反聘任合同等情况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缓聘或降聘处理第五章聘任程序.申请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应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交聘任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材料审核医院人事部门对聘任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聘任评审环节.聘任评审聘任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工作表现,进行聘任评审,确定聘任等级和薪酬待遇.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委员会根据聘任评审结果,向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任合同第六章聘任待遇医院对聘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职称津贴和奖励,聘任人员还可享受医院的各项福利待遇第七章聘任评估聘任期满后,聘任委员会对聘任人员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第八章附则.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实施方案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本实施方案的修改和解释,由医院领导小组进行决定总之,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促进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更好进行医院将不断完善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聘任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医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八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七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九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五年,能履行岗位职责.十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十一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三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十二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十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低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
(二)其他系列岗位任职条件.二级至七级任职基本条件按《西安交通大学附属医院药、护、技师高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执行.八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十二年,能很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九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八年,能履行岗位职责.十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中级职称,能履行岗位职责.十一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高初级)八年,能很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十二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高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十三级岗位任职基本条件任初级职称(低初级),能履行岗位职责
五、岗位职责医师岗位以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服务相结合的结构工作任务为职责医疗任务主要指诊疗业务实施(含门诊、病房、会诊)、诊疗指标完成(含门诊与住院例次、疑难危重病例)、技术开发与创新、下级医师指导与能力提升等;教学任务主要指为本科生、研究生授课(含讲座)、指导学位论文(含本科毕业设计)、实践性教学、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等;科研任务主要指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组织与参加学术活动等;学科建设任务主要指承担学科规划、评估、申报、平台与基地建设等与学科发展相关的任务;服务任务主要指承担党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校内各类委员会任职、对外交流、校内外其他社会服务等药、护、技等岗位职责主要以所在专业领域的业务开展和条件保障为职责,包括药学/护理/技术业务、临床带教与科学研究等结构工作任务
六、聘用聘用的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竞争聘用的基本程序院内公布经医学中心同意的设岗方案、岗位聘任委员会成员、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及上岗条件个人申请填报岗位职级,科室提出初步聘岗意见并提交个人相关书面材料岗位聘任委员会审核应聘者资格,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推荐聘任结果并报请医学中心审批岗位空缺时,医院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面向院内外公开招聘应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者,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不O
七、聘期与合同医院对教职员工实行合同管理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医院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聘用合同分为长期合同和定期合同两种聘用在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可与医院签订长期合同;聘用在其余岗位的人员,应与医院签订定期合同,一般每个聘期为三年;离退休年龄不到一个聘期,可不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入选国家或学校各类“人才计划”人员的合同,由院长或其授权人签订;聘用在其他岗位人员的合同,院长授权所在科室行政第一负责人签订
八、待遇与考核按照国家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本人所聘岗位对应的国家标准执行与发放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依据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与发放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团队与个人相结合、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分为聘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类,以聘用合同书约定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聘期考核在受聘人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年度考核按自然年在年末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和做出突出贡献者,可评定为优秀;违法违纪或未完成合同规定岗位任务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下年度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并发放本年度的上岗津贴
九、续聘、辞聘与解聘聘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原岗位,可应聘低一级岗位或转聘其他类别岗位解聘与辞聘等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及医学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X市医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范文
(2)根据《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X办发
[2009]51号)结合我院岗位设置的职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为指导思想,以岗位设置为基础,深化聘用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遴选、使用、评价、激励与保障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益,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逐步形成与现代医院管理体系相适应、能促进医院核心竞争力与医院文化提升的环境
二、实施范围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且在医院工作满一年
三、岗位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涉嫌经济或其他重大问题,正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3、发生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含评审当年);
4、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资历、记录、证件、报告及提供非原始病案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申报人当年的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
5、经查实有开单提成、收受药品回扣、病人“红包”等医德医风差者,自处理之日起3年内;
6、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确定等次或基本合格以下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综合因素,拟定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经核准后审批
1、正高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四级岗位满二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奖项)前2名;
(3)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同等奖项)前2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任四级岗位满五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2)任现职以来,主持(第一名)完成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的;
(3)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江淮名医、省名中医等;
(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取得相应正高任职资格
2、副高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六级岗位满三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等同奖项)前2名;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或全市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
(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5)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地厅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经鉴定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6)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7)聘任六级岗位满五年且在副高岗位满10年的,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七级岗位满三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职以来,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同等奖项)前2名;
(2)市医学领先学科或重点学科主要负责人;
(3)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市科技局鉴定的科研项目1项以上;
(4)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
(6)聘任副高满五年,且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副高任职资格
3、中级岗位聘用条件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一般应聘任九级岗位满四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期内至少主持完成1项市科技局鉴定的科研项目;
(2)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省部级先进工作者;
(4)聘任中级满十年,且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本岗位业绩突出者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一般应聘任十级岗位满四年其任职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任期内在国家统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
(2)市级及以正高副局中级初级特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二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三级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二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三级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二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三级主治医(药护技)师一级医(药护技)师二级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