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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二手车协议卖车合同电子版二手车协议卖车合同电子版甲方(以下简称〃卖方〃)电话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乙方:(以下简称〃买方〃)电话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约定如下第一条卖车信息卖方保证所售车辆为其合法所有,在签署本合同时,该车辆没有被查封、扣押和限制出售的记录,没有纠纷,不受第三方所有该车辆品牌为型号为车辆识别号(VIN)为O第二条价格及支付方式.车辆售价为元,具体价格双方协商一致.买方需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款,付款方式为O第三条车辆交接和过户.交付时间,地点O.买方需在买车时全款到位,保证该车不会被查封、扣押等,要保证该车的品质和功能正常.车辆过户卖方需在车辆交付过程中出示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买方应在7天内完成过户手续第四条保证.卖方保证本合同所述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未受到任何妨碍或限制.卖方保证车辆在成交之日无设备、部件、装置、配件和附件需要修缮或更换.买方自卖车之日起30日(买车条件为买车后30日内行驶1000千米或一个月内)内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不包括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问题),买方有权随时要求卖方无条件接受退换第五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无正当理由,买方拒绝支付车辆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在车辆交接之前,卖方若发现车辆存在隐蔽性缺陷或存在被侵权、抵押的情况,应立即告知买方,并向买方退还已支付的车款第六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可作为双方之间的法律文件进行争议解决.如本合同任何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一致,则该条款无效,其余无效条款不影响该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释.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释,需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生效.本合同全部条款为整体,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得与本合同部分条款解释相抵触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o.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