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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嘉智能制造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贯彻学校分配制度,落实《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杭职院
[2020]78号),充分激发教职工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各专业的办学活力,进而实现学校“双高”建设目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分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考核,注重实绩;
(二)按劳取酬,优劳优酬;
(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施范围分院在岗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教辅部门人员,不含由学校统一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聘用人员参照执行,实行同岗同酬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分成基本津贴、业绩津贴、专项津贴和其他津贴其中基本津贴与业绩津贴的比例为64;专项津贴和其他津贴由学校直接管理发放
四、基本津贴基本津贴是体现教职工基本工作任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职工的职称、职务等情况按月发放每月基本津贴二基本津贴基数X岗位系数
(一)专任教师专任教师的基本津贴按照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确定岗位系数(详见表1)一般要求完成教师基本工作量(年课内教学工作量360学时、课外教学工作量180课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按月足额发放课内外教学工作量计算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附件1)执行表1专任教师岗位系数表
(二)非专任教师行政教辅部门的教职工按照对应的职务职称确定岗位系数(详见表2)完成基本工作任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按月足额发放表2非专任教师岗位系数表注1:成果要求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且学校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若学校为第二承担单位,且学校教师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完成人),按50%计算业绩分;注2批准延期的项目结题,结题分计80%;无延期手续的项目延期结题,结题分计算50%;注3SCI收录论文按发表年度参照中国科学院情报所发布的学科大类分区标准,SSCI收录论文按发表年度参照JCR发布的学科大类分区标准;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按照浙大学术期刊名录认定,核心期刊按照浙大学术期刊名录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名录认定;列入浙大TOP100参照上表中SCI一区核算,列入浙大TOP850参照二区核算;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等发表25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按权威期刊文章核算业绩分,发表1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参照一级期刊文章核算业绩分;《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学术版)全文转载参照一级期刊文章核算业绩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非第一单位的Science.Nature.SCI、SSCLAHCI、CSSCLEL《中国社会科学》、人文权威期刊、一级期刊论文按相应标准的10%核算业绩分;国内、国际会议论文及国际期刊论文需检索后再作认定,未被检索的均不核算业绩分(检索后认定为EI收录的会议论文原则上不高于50分);项目等级的认定,以教科研计酬时认定的级别或等级为准;没有财政到款经费的项目,上表中确定的立项分减半,另一半业绩分至项目结题后予以认定;人文社科类项目的结题业绩分为上表中确定的相应等级项目结题业绩分的
1.5倍;备案制项目按文件规定的费用可以计分;注4涉及多人的项目或奖项由负责人分配具体分数;注5课程建设、资源库课程业绩分为建设期内总分,一般从立项当年开始计算,可按建设年限取平均值计入,最后一年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计入;注6同一成果就高计算
(三)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分(Z)计算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主要指教师开展企业横向技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各类培训取得财务到款形成的工作业绩,具体计分见下表
(四)部门发展业绩分(T)其他对部门建设有瓶颈突破或发展促进作用的工作业绩(如重大校企合作项目引入等),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业绩分
三、说明为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适当兼顾公平,原则上专任教师业绩分最高值控制在平均值的5倍以内
五、业绩津贴业绩津贴是指为学校建设发展提质增效做出贡献而获得的津贴,主要体现工作成效和贡献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专任教师业绩津贴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业绩进行考核分配专任教师业绩一般由教学超工作量业绩、教科研业绩、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和部门发展业绩四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和计算办法参照《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二)非专任教师业绩津贴二业绩基数X责任系数+绩优奖励.人均业绩津贴按专任教师人均业绩津贴的95%核定.责任系数暂按岗位系数执行.绩优奖励主要用于对超工作量、绩优人员进行补贴,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后发放
六、说明
(一)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岗级由分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确定原则上入校未满三年的工程系列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或杭州市C类人才,岗位系数不低于
2.2;入校未满三年的无职称的博士研究生或杭州市D类人才,岗位系数不低于
1.6
(二)鼓励教师兼任管理工作、参与学校或分院大型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根据兼任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大小折算课外工作量详见附件1
(三)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专任教师,其基本津贴的岗位系数比同级别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岗位系数少
0.Io
(四)分院行政管理及教辅人员实行坐班制,所有工作日必须到岗教职工病、事假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请假、销假等手续
(五)实训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坐班,由分院统筹安排教辅工作任务经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确保工作量饱满能按要求足额完成且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量大小计相应的课外教学课时
(六)临近退休教师,退休前三年内课外教学工作量减免50%;退休前两年内课内教学工作量减免30%课外教学工作量减免50%;退休前一年内课内教学工作量减免50%课外教学工作量减免50%业绩津贴按分院教师平均水平的70%确定(如有业绩超过该水平的,可按实计算)
七、附则
(一)本细则经分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备案后,自2021年1月起实施,原津贴分配方案同时废止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教师取得的课内外教学工作量、教科研业绩、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等成果计入2020/2021学年的教师工作业绩
(二)若学校的津贴分配方案或二级预算有较大变动,本细则相关条款作相应调整或终止实施,由分院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决定
(三)本细则有分院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附件2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试行)附件1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教学工作量计算,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服务学校“双高”建设,结合分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定义教师教学工作量包括课内教学工作量和课外教学工作量课内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要求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任务所获得的教学工作量课外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参与专业建设、指导学生竞赛和社团、党建工作、开展班主任育人管理等工作,以及承担二级学院所规定相关任务获得的相关工作量
二、基本教学工作量专任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为540课时/学年,其中,课内教学工作量基数为360课时/学年,课外教学工作量基数为180课时/学年专业负责人(含方向负责人)基本教学工作量基数按课内教学工作量70%、课外教学工作量50%计算完成教学工作量基数可发放基本津贴,超出部分计入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分
三、计算原则.坚持“全员育人、全域育人”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课内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计算范围课内教学工作量按工作内容的不同,分理论教学工作量和实践教学工作量,课内教学工作量上限一般为550课时.理论教学工作量指完成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阅卷、评定成绩、试卷分析等教学计划内设定的理论教学环节(含选修课)的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指完成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准备、巡视、指导、管理、批改报告、审核设计、评阅论文、考核、总结等的工作量(-)课内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教师教学工作量以标准学时为计算单位,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数L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理论教学工作量=计划学时数x人数系数x课程系数+考试工作量
(1)人数系数
(2)课程系数
(3)考试工作量
①经教学单位备案同意的教考分离考试课出卷1套(含AB试卷及答案)计2学时;
②排入规定考试周范围内的考试课,监考、阅卷、评定成绩与分析等按每班计2学时(限主讲教师);
③在课内进行考查的监考、阅卷、评定成绩不再另计工作量.实践教学工作量计算
(1)实训工作量计算含教学计划中非以周为单位安排的随课堂实训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包括准备、讲解、指导、设备整理、批改实训报告、考核等与实验有关的工作实训教学工作量=实训学时x实训批次系数总和实训教学工作如需分批的,每一批可以按不超过L0的系数计算,一般最多不超过3批(不得在计划学时里分批)实训教学课时和理论教学时数不能重复计算因实训教学需要安排辅助教师的,辅助教师工作量可按不超过L0的系数计算单列周实训指导工作量,每周25学时带队指导参观实习和认知实习等原则以半天为单位,计2学时
(2)毕业综合实践教学任务包括准备(课题确定、任务落实、开题)、指导(制定指导计划等)、考核、答辩、资料归档等与之有关的工作,可按每生8学时计;四年制、与本科学校合作的专升本等本科班可按每生12学时计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教师同时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专业实习完成上述教学要求的指导参照执行,可按每生每周
0.5学时计算.其它
(1)下沙高教园区校级共享课程、高校互聘课程等不计课时,计酬另计,在学期末统一结算
(2)承担校级各类公开课、示范课等,其课时可乘
2.0系数
五、课外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课外教学工作量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专业建设类、指导类、管理类以及其它类详见下表
六、说明.课内教学工作量超出部分可以冲抵课外教学工作量,冲抵量最多不超过课外教学工作量基数的50%o课外教学工作量不能冲抵课内教学工作量.为鼓励博士加强科研创新工作,新入校三年内的博士学历学位教师原则上课内教学工作量不高于250课时/年,不足部分用加权科研业绩分冲抵.专业建设项目的课外教学工作量一般从立项当年开始计算,可按建设年限取平均值计入,最后一年应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计入;同一项目取高值,不重复计,以文件颁布之后立项的为准.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按比例扣回预发津贴,同时视实际情况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试行第一年暂不执行)附件2友嘉智能制造学院教师工作业绩计算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配合深化落实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突出岗位业绩导向,规范教学业绩、科研业绩、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等管理,科学、有序实施业绩津贴分配,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结合分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工作业绩构成教师工作业绩包括教师完成岗位规定基本教学工作量以外的教学超工作量业绩、教科研业绩、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和部门发展业绩4个部分,为体现学校业绩向优质教学、高水平教科研、高质量社会服务和部门发展的导向,设置不同权重,计算方式如下A=XiX权重11+X2X权重12+丫义权重2+ZX权重3+TA为教师个人业绩总分;Xi为课内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分,权重ii=
1.0;X2为课外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分,权重12=02Y为教科研业绩分,权重2=
1.2;Z为技术与社会服务业绩分,权重3=
1.4;T为部门发展业绩分,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其他业绩分总和的5%
二、教师工作业绩分计算原则
(一)教学超工作量业绩分(XiX2)计算教师完成岗位要求的课内外教学工作量后,超出部分1课时计1分
(二)教科研业绩分(Y)计算教师教科研业绩指教师从事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教材建设、科研项目研究等取得各类教学科研成果所形成的工作的业绩,具体计分原则见下表职称岗位系数职称岗位系数教授
3.1讲师
1.6副教授
2.2助教
1.2职称岗位系数职称岗位系数校级“三百工程”50分教师教学能力比赛(项)国家级一等奖300分二等奖200分三等奖150分省级一等奖120分二等奖80分三等奖50分校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资源库课程(门)经学校同意承接国家资源库建设子项目,主持课程建设150分教材建设(本)出版国家规划教材100分出版普通教材50分校级立项“百门”新形杰教材20分著作(每万字)专著(上限20万字)5分编译著3分学术论文或收录论文(篇)理工类《Nature》《Science》1000分SCI期刊一区300分SCI期刊二区200分SCI期刊三区150分SCI期刊四区120分EI期刊和一级期刊100分核心期刊50分普通期刊论文、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0分人文社科类《中国社会科学》500分人文权威期刊、SSCI期刊一区300分SSCI其他、AHCI200分一级期刊150分CSSCI源刊120分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和集刊50分普通期刊论文、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10分教改与科研项目(项)国家级立项/结题每万元到款300/20分省部级立项/结题每万元到款50/15分市厅级立项/结题每万元到款20/10分校级立项/结题5/5分授权专利(项)发明专利150分实用新型专利20分外观设计专利10分著作权(项)软件著作权10分标准、规范(项)国家级(GB)200分行业级(HB)100分地方级(DB)80分科技成果获奖(项)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500分二等奖1000分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800分二等奖500分三等奖300分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以政府章为准)一等奖3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00分社会科学成果获奖(项)国家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900分二等奖600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800分二等奖500分三等奖300分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政府章为准)一等奖300分二等奖150分三等奖100分工作内容类别业绩分横向技术服务每万元到款金额7分培训等社会服务每万元到款金额7分科技成果转化每万元到款金额20分正高
3.0副科/中级/科员(二十年以上)
1.4副高
2.1科员(十年以上)
1.3正科
1.8科员(十年以下)/初级
1.2副科(主持工作)
1.6见习
1.0学生人数系数备注30人以下
0.95特指自然班,分批另计;四年制、与本科学校合作的专升本等本科班除外30〜50人150人以上每增加1人系数增加
0.01最高不超过
2.0课程类型系数备注普通课1双语课程WL5鼓励根据专业性质与要求开设,经教学单位认定,报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处备案后实施混合式教学的线上学习课程线下课时数+线上课时数X
0.
51.线上组班原则上不少于90人(非遗课程除外、本科班除外);
2.经专业建设指导处备案与省内高校合作的本科生课程
1.1上课地点在我校的专升本两年制学生和数控技术专业四年制学生类别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备注专业建设类专业建设1200600360180建设周期总分专业组骨干教师必须参加,一般不少于5人实训基地建设1809060人才项目(团队)建设300150100实训室维管每实训室原则上不超过18课时/年,特殊情况各教学单位可适当调整日常专业建设每专业150课时/年,新专业建设期内可乘
2.0的系数,本科专业、中外合作专业可乘
1.5的系数国际化建设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每专业120分/年;承担留学生项目,每专业120分/年;承担涉外培训,记4课时/半天;专业笔译2课时/1000字指导类各类大赛指导指导国家级大赛240课时/项;指导省级大赛60课时/项(作品类的竞赛减半计算);指导市级大赛36课时/项(作品类的竞赛减半计算);指导校级竞赛18课时/项;指导行业大赛上限36课时/项注
1.各类挑战杯竞赛、新苗计划、互联网+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参照执行;
2.比赛获奖奖励,依据学生竞赛管理办法执行;3-名教师该项上限为500课时;
4.分院推荐校级项目但未获立项的,每人/团队不超过9课时指导社团和艺术团指导学生社团,考核优秀或星级上升计12课时,良好或星级不变计8课时,其余计5课时青年教师助讲导师工作助讲考核优秀计24课时,良好计18课时,合格10课时创新创业.结对大学生或创业团队进行创业指导,计6课时;.指导项目落地注册企业,计12课时;经创业学院备案暑期社会实践专业志愿服务.指导校级以上暑期社会实践,计8课时/项;.指导市级以上大赛和活动的专业志愿服务,计8课时/项管理类兼职辅导员二级学院向学工部备案过的兼职辅导员,120课时/年班主任每自然班级120课时/年考核优秀加10课时/年;不合格则按月扣除类别建设项目国家级省级市厅级校级备注党建工作.支部书记60课时/年;.总支委员27课时/年、支部委员18课时/年;.民主党派支部(社)主委27课时/年;.民主党派支部委员9课时/年;.特约监督员10课时/年工会妇联工作.校工会委员12课时/年;.分工会主席20课时/年;.分工会委员、组长5课时/年;.妇联执行委员12课时/年教学督导L兼任校级督导员的,按要求完成一次督导听评课工作,计2课时;
2.兼任分院督导员的,按要求完成一次督导听评课工作,计1课时监考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考试课程辅助监考计2课时/次分院自定参与项目申报
1.团队项目申报国家级120课时/项,省部级60课时/项,市厅级36课时/项,校级18课时/项由项目负责人分配,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个人项目申报国家级60课时/项,省部级30课时/项,市厅级18课时/项,校级9课时/项访问工程师、访问学者、企业经历工程的申报参照个人校级项目,计9课时(备注未获学校推荐上报的,计为校级同一项目就高计算获教科研项目立项并已计入业绩分的,最高计18课时/项(团队),9课时/项(个人))辅助管理工作
1.专业秘书30课时/学年;2定向班、订单班管理不超过60课时/学年;.班级特色项目等校级项目指导考核优秀计12课时,良好计8课时,其余计5课时;.组织反哺教育、校友活动等每次计1课时,合计不超过5课时综合治理工作.办公环境定期开展办公室环境评比,获优秀办公室的,计2分/人•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实训环境定期开展实训室安全检查,获优秀实训室的,计2分/人•次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30%其他.任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以上职务10课时/学年.执裁省级以上技能大赛(需经学校认可)2课时/次,上限为10课时/学年.主讲公开示范课、名师沙龙5课时/次;参加听评课并完成资料1课时/次.参加下企业锻炼(需经分院审核,人事处备案)
1.5课时/天,上限为30课时/学年.经分院同意的外出调研L5课时/次;形成调研报告的,可计3课时/次(备注未尽事宜由分院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报分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工作内容类别业绩分教学成果奖(项)国家级一等奖1000分二等奖600分省级一等奖500分二等奖300分行业联合会(行指委)一等奖150分二等奖100分校级一等奖80分二等奖50分课程建设(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300分省级在线开放课程150分市级精品课程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