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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一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即日起至一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一年n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发展,按照廉安办(20__)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着力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时间20—年3月n日至20—年6月30日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我局成立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市管股,梁浩纪检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系统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总结上报机关信息
四、工作步骤20—年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3月11日),局召开各所负责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动员会议要求各所要结合本所范围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会议部署工作,逐级动员到位
(二)严格排查整治阶段(3月11日至5月30日)各所根据本辖区的市场(旧市场)、超市、出租屋等开展全面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火灾隐患排查登记,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台账,从严抓实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
(三)总结验收,提升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所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对于存在的普遍问题要引起重视并且开展专题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实施
(一)会议动员,营造氛围为了增强社会人民群众的火灾防控意识,各级都必须召开消防安全专题动员会议,进一步强化春夏两季火灾防控工作的相关知识,各股室、物业所要大力加强消防安全,针对春夏两季火灾防控特点,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市场内有线广播、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市场内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开展消防设施安全专项整治局机关要有针对性不定期实施对各专业市场的专项检查,特别侧重对工业品市场,市场出租屋的专项检查和清理整治各物业所要对辖区市场内消防设备进行检查,要重点对消防栓、灭火器、防火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加强市场内出租屋用火、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各物业所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市场内出租屋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设备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屋饮食行、成衣行等行头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坚决取缔出租屋三合一经营
3、开展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物业所对辖区内集贸市场逐个排查登记,全面摸清消防现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开展办公楼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股室、物业所要对各自办公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对消防通道、灭火器、消防栓系统等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整改落实,没有配备消防器材的要立即配置,对损坏、失效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要对在用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电源插座、电动车充电等各种用电设备,以及超负荷运行线路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防范,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春夏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同时,社会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市场内贸易旺季,引发火灾的风险剧增各部门各物业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思想,扎实做好今年火灾防控工作,领导跟踪督查,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狠抓落实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各部门各物业所要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市局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不落实、存在火灾隐患不排除、推诿扯皮、引发火灾的,将视情节分别予以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选址定点及平面布局是否合理,与周边建(构)筑物及其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存在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车道等
(二)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或场所的建(构)筑物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扩大生产、经营、储存规模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种类、性质等违法行为;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等问题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是否落实
(四)是否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消防法》及有关法规要求,组建专(兼)职消防队伍,配齐专(兼)职队员,配备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
(五)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重点检查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情况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I;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治理,强化抽查检查督导,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工作落实、任务落地,严防搞形势、走过场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明确有关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部门的责任,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厘清职责,加强协调,防止推诿扯皮部门之间要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执法合力同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
(三)严格检查,铁腕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属地政府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迂、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搭建多种平台,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加大经验推广交流和典型火灾隐患曝光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倒促整改责任落实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要建立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专项治理常抓常议机制,定期总结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和重大事项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集中地区,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行业领域,要派出工作组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到位、措施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问责处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发生火灾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倒查追责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l.OO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A)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