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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疑点指标政策(口径)说明尊敬的纳税人为进一步落实“一改两为”工作要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我局围绕部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错误提供实时风险提醒服务请您对照电子税务局实时风险防控提示信息及疑点指标说明核实申报情况并及时处理如核实后确认存在合理理由、不存在涉税问题的,风险提醒信息无需处理如对疑点指标有好的意见建议,欢迎您将建议告诉我们()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2023年4月18日应填报纳税人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不应大于A105050表相关合计数编号57指标A107041表收入总额填报不准确政策(口径)说明A107041表“本年企业总收入”包括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及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不应小于A100000表营业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之和政策(口径)说明A107041表第9行填报纳税人本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不征税收入,该数字不应大于企业当年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已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即A105000第8行不征税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编号62指标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未按规定填写收入总额政策(口径)说明A107042表企业收入总额应填报纳税人本年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疑点指标政策(口径)说明指标目录编号01指标年报利润总额与利润表不符2编号02指标增值税减免和所有税收退税未计入收入总额3编号03指标业务招待费未按规定填报调整3编号04指标党组织工作经费超限额税前扣除3编号05指标税收罚款滞纳金未正确纳税调整4编号06指标罚没支出未在A105000表填报调整4编号07指标成本费用表捐赠支出大于A105070表捐赠支出账载金额4编号12指标提取资产减值损失未进行纳税调增5编号13指标A105000表其他调减金额过大5编号16指标高企科小动漫软集企业未享受研发加计5编号17指标负面清单行业享受研发加计6编号18指标研发加计比例适用错误6编号21指标有研究费用未享受研发加计7编号23指标享受研发加计存在异常调增7编号35指标A107012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多报7编号36指标享受研发加计无研究费用支出8编号39指标A107012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多报8编号42指标A107020表所得减免项目分摊期间费用为08编号43指标A107020表所得减免项目成本合计为09编号46指标小微企业未足额享受优惠9编号54指标高新技术企业未勾选填报A107041表9编号56指标高企人员人工费用异常9编号57指标A107041表收入总额填报不准确10编号58指标A107041表不征税收入金额超出合理范围10编号62指标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未按规定填写收入总额10政策(口径)说明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等金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另有说明的除外);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编号02指标增值税减免和所有税收退税未计入收入总额政策(口径)说明根据《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编号03指标业务招待费未按规定填报调整政策(口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Oo编号04指标党组织工作经费超限额税前扣除政策(口径)说明根据《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和《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
(2017)38号),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通过纳入管理费用、党费拨返留存等渠道解决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编号05指标税收罚款滞纳金未正确纳税调整政策(口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编号06指标政策(口径)说明A102010表第23行“罚没支出”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外支付的各项罚款、没收收入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编号07指标成本费用表捐赠支出大于A105070表捐赠支出账载金额政策(口径)说明根据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纳税人发生捐赠支出(含捐赠支出结转),无论是否纳税调整,均应填报A105070表成本费用表捐赠支出大于A105070表合计行捐赠支出账载金额(未勾选填报A105070表时视为0)表明纳税人未按填报说明勾选填报A105070表,或未在A105070表足额、准确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捐赠支出并进行纳税调整编号12指标提取资产减值损失未进行纳税调增政策(口径)说明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可以税前扣除(主要为金融、保险、证券、担保等行业特定项目)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外,准备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应当进行纳税调增编号13指标A105000表其他调减金额过大政策(口径)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纳税调整应当符合税法规定,并且按照填报说明填报在对应的行次编号16指标高企科小动漫软集企业未享受研发加计政策(口径)说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均对纳税人研发费用占比分档评价提出相关要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软件企业认定基本条件、集成电路企业认定基本条件对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均有相关规定编号17指标负面清单行业享受研发加计政策(口径)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四、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编号18指标研发加计比例适用错误政策(口径)说明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o编号21指标有研究费用未享受研发加计政策(口径)说明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o编号23指标享受研发加计存在异常调增政策(口径)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各分项“其他”行次存在异常调增金额,且调增金额等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存在未正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风险编号35指标A107012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政策(口径)说明A107012第4行“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工资薪金”应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该数据不应大于或等于A105050表工资薪金账载金额编号36指标享受研发加计无研究费用支出政策(口径)说明纳税人填写A107010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栏次,说明存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或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A104000表研究费用根据费用科目核算的具体项目金额进行填报,应当有相应数据编号39指标A107012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多政策(口径)说明A107012“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五险一金”填报纳税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该数字不应大于A105050表“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和“住房公积金”之和编号42指标A107020表所得减免项目分摊期间费用为0政策(口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A107020表第7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总额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编号43指标A107020表所得减免项目成本合计为0政策(口径)说明A107020第5列“项目成本”应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发生的成本总额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政策(口径)说明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和《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2022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小微减免税额应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减免税二应纳税所得额*
0.225;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0万元的,小微减免税二应纳税所得额*
0.2+25000o编号54指标高新技术企业未勾选填报A107041表政策(口径)说明A107041适用于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填报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编号56指标高企人员人工费用异常政策(口径)说明A107041表第17行“
1.人员人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