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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范文(通用7篇)第1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为避免幼儿园食堂发生火灾或伤害事故,预防食品污染事故、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安全和食品安全制度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蜂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过5毫米
(七)任何生、熟食物都不得用非食品袋包装
(八)任何冷藏食品都必须加盖,不得混放防食物中毒预案
一、成立防食物中毒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班长、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三)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二、日常工作要求
(一)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
(二)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三)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生熟分开用具要有标识
(四)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五)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六)饭菜实行48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
(八)各班教师、保育员做好餐前消毒和幼儿卫生工作,避免食物的污染,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向园长汇报,及时将幼儿送入医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备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第2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气象、地震、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等,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第七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将学校校园及周边的信息监控设备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建设范围;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办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资、校园安全保卫条件建设经费、校舍安全经费等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证;每年应当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学校校址安全进行鉴定,对迁建、新建学校校址进行评估,确保校址安全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第十四条公安、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第十五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第十六条水利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校舍所处地区的防汛信息,为洪涝灾害易发区域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宣传防汛知识第十七条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采取防雷击避险措施;地震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地震灾害预防措施第十八条举办学校的当地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保证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配足配齐监控报警设施与防卫器械;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每年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维修改造或者拆除;为学校购买学生安全事故校方责任保险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校用车管理制度;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碱、小苏打、明矶、去污粉、清洁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A)剧毒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九)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际确定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上晚自习学校应当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学校应当保证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学校应该根据需要在课余时间开放学习及各种功能设施,组织多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第二十二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当地必修课程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选配优秀教师,保证课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第二十七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第3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
一、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口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二、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三、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四、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五、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第4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园长安全职责
1、构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幼儿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幼儿园的安全
4、幼儿园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园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幼儿园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幼儿园办公室做好幼儿园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幼儿园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三、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四、生活教师安全职责
1、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有问题尽量在本班中解决,实在没处理完的,换班时要及时向下一个班的老师交待,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宿舍中的各个门、窗、床及各种公共设施情况要经常检查,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3、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好务学生有病或生活、学习上有其它困难,值班老师要热情给予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五、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3、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4、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5、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第5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控制柜应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加强刀具管理,设置专用刀具柜和刀具架,上班时专人定点使用,下班后集中存放保管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四)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第6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学校、幼儿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我园的门卫由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强健的人员担任,并且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第7篇: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幼儿园接送制度和离园安全制度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四、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为切实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特订食堂卫生安全制度如下
(一)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机关对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文件精神,组织员工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根据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备齐各功能用房,配全相关设施,并将设施的管理、使用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切实发挥其作用
(三)食堂工作人员须戴工作帽、穿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上岗,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不戴戒指和手链,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吸烟
(四)各卫生区域、各库房、各加工操作间、各硬件设施等的卫生责任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打扫、擦抹,及时清理杂物等
(五)严把采购、储存食品卫生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蔬菜等,杜绝用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规范采买肉品渠道,查验肉品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同时做好必要记载,做到货证相符
(六)用专用水池洗刷餐具;用专用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用专用保洁柜存放餐具
(七)规范备餐间设施,充分发挥备餐间功能库房、设施、环境卫生区域的打扫、检查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及时打扫,不留污物、灰尘
(八)食物粗加工、精加工,分场所进行;荤、素食物清洗分池进行;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冷藏、冷冻设施正常运转冷藏柜的霜不得超过5毫米确保库房加工间通风、无鼠蝇、无灰尘
(九)供应的熟食特别是荤菜须充分加热
(十)食堂伙管定期检查食堂卫生,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工作
(四)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个人卫生不良不能上岗
六、幼儿园食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留样,是预防师生食品中毒的有效措施,是检验是否是食物中毒的重要依据为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品留样制度
(一)每餐坚持饭菜留样配餐员在分配饭菜时,每样汤、菜、饭均须留样,每样不少于100克分别放入留样盒内加盖并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及时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5摄氏度左右
(二)饭菜留样必须保留四十八小时后方可倒掉
(三)留样前,必须对用于饭菜留样的容器进行清洗、消毒杀菌
(四)食堂厨师必须负责对留样食品的检查,并做好“菜名、餐次、日期、留样人”等的留样记录,以备查验
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员要认真按照学习,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二)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注意检查核对合格证明中记载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等必须与产品相符,不得涂改、伪造
(三)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部门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不得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给的食品
(六)米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物油、调味品、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索取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七)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所购食品有无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八、库房管理制度
(一)主食、副食分库房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仓库内要定期清扫,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三)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四)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入库登记,做好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五)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同时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六)肉类、水产品、禽蛋等易腐食品应分别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明显标识,结霜不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