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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学院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部门):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引导学生积极有序的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入贯彻学校关于创新创业教育文件精神,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教学工作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院制定2018-2019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各系成立学分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认定工作小组组长由系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科研、实验室和学生工作领导及有关人员系认定工作小组是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的主体,负责系学生学分申请材料的审核、学分认定及汇总等相关工作
二、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流程.学生申报每年11月初,各系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系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所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学分认定,并进行汇总各系将汇总后的认定结果上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院教务处),学院对学生申报学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于每年12月1日前将申请人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报上报创新创业学院复核备案.经学校复核备案后,学院按照学生学籍成绩管理要求,提交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已获得2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的不再接受申报
三、其他说明.学生申请认定的所有项目必须为在读期间获得,并依据大海大校发201812号文件中的标准及项目执行.同一项目如多次获奖,只按最高奖项认定学分,已获其他学分的成果不得再次申请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不能替代人才培养方案中其他类课程的学分,已获得其他实践类课程学分的实践活动不能用以进行创新创业学分的中报.如发现在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申报及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院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