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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区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住宿员工第2章住宿申请第3条申请条件1.凡工厂在职未分配到宿舍的员工,均符合申请条件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住宿
(1)有不良嗜好者
(2)行为粗暴者
(3)申请退宿者
(4)被取消住宿资格者第4条申请程序1.申请住宿的员工填写住宿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后勤部2.后勤部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申请理由﹐予以批复3.批复后由宿舍管理员按原则执行第5条分配原则1.新入职员工无需申请即可获分配2.所有分配均依照职位﹑级别对应住宿标准进行3.员工申请获批至少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第6条员工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应于1周内迁入宿舍,逾期视同放弃第3章宿舍管理员守则第7条为便于宿舍管理,各楼、层应设置宿舍管理员第8条宿舍管理员职责1.编制住宿人员登记表总表、宿舍财产账册总表,定期向后勤部提出报告2.监督、指导住宿人员遵守规定的义务3.保持宿舍整洁,维持正常秩序,对水、电、钥匙进行管理等4.在住宿人员登记表总表中,应将住宿员工所属部门、家庭住址、电话及紧急联络人以及必要时出入动态进行登记,以备查阅5.管理员在住宿人员身体不适时应负责照顾,如果有病情严重的应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备车送医急救,并将经过情形报备管理部6.遇有违反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的,管理员需立即向管理部汇报第9条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及上级命令,若有徇情或怠职的情况,应依人事管理的规章论处第4章住宿人员管理规定第10条住宿员工每人所每月缴纳的住宿费、水电费从其当日薪资中扣除第11条住宿员工需凭管理部核准的证件进入宿舍,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第12条住宿员工应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与监督第13条住宿床位及内部设备一经排定均不得擅自调换、变更第14条宿舍公物应加以爱护,所有房间内物品如有损坏追究个人或同房人员的责任,损坏部分照价赔偿第15条室内严禁私自接配电线及装配电器,以保障安全第16条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第17条个人使用棉被、毛毯、枕头等物品起床后需折叠整齐棉被、毛毯需折成方形置于床头,床铺上除床上用品外不得堆放其他物品第18条宿舍内不得乱丢烟蒂、废纸、果皮等杂物第19条纸篓应置于洗手间内,垃圾每天早上由各住宿人员丢弃于指定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丢弃于门口或其他公共场所第20条换洗衣物不得堆放室内,必须收入衣柜内;鞋子统一摆放在床底或阳台外;门口和其他地方不得乱放物品;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第21条水桶、脸盆、扫把、拖把、垃圾铲等全部在指定地方摆放整齐第22条不得自行在墙上钉钉子、打墙洞,不得在墙上或衣柜表面乱涂乱画、张贴画报、贴纸第23条为防止厕所及下水道堵塞,厕纸、卫生巾、头发、食物残渣等杂物必须放置于纸篓内,如遇堵塞需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处理,每次疏通费用由该房间人员共同承担,若不报告管理员擅自疏通造成下水道破损者加倍处罚第24条严禁从高处向下扔杂物、倒污水第25条阳台围栏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第26条住宿人员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关灯、关水、关闭门窗第27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一旦遗失由员工自行负责第28条各房间应由室内住宿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保持其清洁与整齐第29条水、电不得浪费;沐浴以20分钟为限,浴毕应整理浴室,保持浴室整洁第30条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聚餐、酗酒、赌博等第31条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收、录音机音量不宜过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第32条男女不得互相串房第33条自行车、摩托车需停放在车棚内,不得乱摆、乱放第34条门禁规定1.住宿人员应按规定每晚22:30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备(晚班工作人员作息时间另行规定)2.宿舍晚间23时为就寝熄灯时间第35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取消其住宿资格,视情节轻重报后勤部予以处置1.不服从宿舍管理员监督、指挥,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劝不改的2.在宿舍赌博、斗殴及酗酒的3.蓄意破坏公物及设施的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的5.违反宿舍安全规定的6.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的的7.有偷窥行为的第5章宿舍卫生评比第36条员工每周一17:00~18:30为宿舍大扫除时间,值日人员为该宿舍所有人员第37条星期二及星期日宿舍人员轮流值日,并把具体名单贴于前门背面第38条每周后勤部将对宿舍进行定时(星期一18:30~19:30)和不定时检查,每月据平均得分评选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分别予以处罚及奖励第6章退宿第39条凡申请退宿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填写申请书,经后勤部批准并检查铺位及设施完整后,方得搬离宿舍第40条屡教不改或屡次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员工,勒令其退宿,并给予处罚第41条凡辞职、离职或勒令退宿的员工,需于接通知后的当天搬出宿舍,所有携带之物品要经宿舍管理员或门卫检查第42条凡搬离宿舍的员工,应把自己的床位清理干净,不得将残物、垃圾扔在宿舍内第7章附则第43条本制度由后勤部拟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44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